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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吕敏等二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政发〔2022〕12号  2022年4月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部门:

根据《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关于沈瑞军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党干〔2022〕4号)、《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关于王恒瑞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党干〔2021〕42号)、《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关于陈志强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党干〔2021〕43号)、《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关于范利平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党干〔2021〕51号)以及《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关于高展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党干〔2022〕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吕敏等二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通知如下:

吕敏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仙丽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晓敏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心雨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健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强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范利平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张利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磊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高展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胜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沈瑞军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建中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俊山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云楠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德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云月明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雨堂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云淑清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恒瑞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郝永旺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董玉祥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樊守飞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