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备组),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林格尔县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和《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将我县作为自治区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服务试点县,为尽快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深入推进我县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13311”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破解我县农村养老储备相对不足、运营能力差、购买服务能力弱等困境,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我县农村养老由政府兜底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由政府单一服务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转变,由机构养老向居家和社区养老、乡村互助养老延伸,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满足全县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方便、快捷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启动实施“13311”工程。自2022年起,和林格尔县建成1个以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中心,以3个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辐射,以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为示范,以云洲熙府、空港小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的三级城乡养老服务网格,率先满足高龄、失能、失智、留守、独居、特困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做好全县各级老人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构建互助养老服务格局。逐步构建由乡镇牵头,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引进第三方运营企业,通过教育培训、活动宣传等形式积极引导和逐渐改变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观念,让他们享受到与城里老人同样的养老服务,提升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三)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档案,形成具体的、可行的、有效的看望、探视机制。
(四)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打造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形成可持续的养老服务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1.建成县级层面中枢机构设施
(1)成立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霞光敬老院,加挂县级养老服务中心牌子,在县域内发挥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功能,做好全县养老服务监督管理、统筹调度、示范带动等工作,努力改善办院条件,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完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霞光敬老院。(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①适老化改造
适老化餐桌改造:为了适应敬老院老年人便利化用餐需求,在敬老院一楼餐厅(90平方米)、二楼餐厅(145平方米),更新增加适老化餐桌设备25套,每套2800元,共计需7万元。
增加无障碍扶手:在敬老院1号楼、2号楼外侧增加部分无障碍扶手,大约安装100米,按每米200元计算,共计需2万元,保障老年人室外活动安全。
②试办“主食厨房”
鉴于目前农村老人一日三餐多是自己完成,且以面食、粥、烩菜之类为主,主食馒头、饼类、点心大多是买现成的现状。下一步霞光敬老院的餐厅可作为主食厨房,加工各种面点,定期、定点向其他乡镇幸福院和一般老年人提供服务。让农村老年人、困难弱势群体在家门口就能吃上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主食。
③护理型床位达标
按照文件要求,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护理型床位不低于55%。霞光敬老院作为和林格尔县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目前已有85张护理型床位,需在后期增加25张护理型床位,每张护理床约5000元,共计需资金12.5万元,完成达标工作。
④敬老院旧楼改造升级
原霞光敬老院东楼于2013年建成,旧楼内目前无室内卫生间、室内消防管道、喷淋等配置;实施外墙保温、室内外改造等工作。按照每平米2000元改造资金计算拟向上级申请240万元资金完善敬老院其他功能配置,实现提档升级目标。
⑤在霞光敬老院室外大门处增加一处日常安全监测设施,整合现有监控及报警设施,新建一处24平方米专用安全监测功能用房,按照每平米2000元计算,需投入4.8万元资金,全天候监测院内老年人,确保有突发问题能够快速响应。
(3)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公办养老机构全部通过三星级评定,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参与星级评定。(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一是开展院长培训工程,提升院长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与高校合作开展老年人照护人员培训工作,由高校派专业教师到公办养老机构带班培训,做好护理质量考核,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四是与县人社部门联合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现持证上岗。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服务人员进行自理能力评估,精准提高各项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5)推广长护险服务。统筹现有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长护险的宣传工作,同时根据前期调查数据,对需要长护险服务的老年人进行等级划定与费用测算,由专业服务人员提供相应服务。霞光敬老院向县医保局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让失能老人更多一份护理服务保障。(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医保局、中国人保财险和林格尔支公司)
2.建成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1)拓展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功能,依托现有资源,将一些规模较大的幸福院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对农村幸福院起到辐射功能。拟改造原舍必崖敬老院、新店子敬老院、盛乐镇幸福院转化为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原舍必崖敬老院、新店子敬老院现有750平方米、1240平方米,按照改造维修每平米500元计算,需改造维修资金99.5万元。盛乐镇幸福院现有五层框架结构楼房,总面积400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500元改造资金计算,共需200万元。巧什营镇在空港小镇内新建一所乡镇级养老中心,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设资金为600万元;投资150万元,云谷街道办事处依托云洲熙府3000平方米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在当地卫生院增设医养中心,增加养老护理床位。在满足特困人员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收费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向社会开放,为其他农村老年人提供日托、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受益面。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与乡镇卫生院、中国人保财险和林格尔支公司合作,开展长期护理险理赔工作。(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国人保财险和林格尔支公司)
3.发展村级互助养老服务
(1)统筹优化设施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鼓励相邻、相近的村联合建设区域性农村互助幸福院,鼓励农村互助养老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共建共享。以羊群沟互助幸福院、黑老夭互助幸福院、大红城互助幸福院为市范点,每个试点投入150万元,共计450万元资金,改造提升为具有农村居家养老特点的新型农村互助幸福院,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农村养老新模式,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村养老覆盖面。在社区层面,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建成3个比较规范的养老服务站。每个养老服务站建设规模为200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为100万元,共计300万元,以养老服务站为中心,打造半小时养老服务圈。(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2)优选运营组织。整合分散、入住率低的村幸福院,对无老人居住的村幸福院进行出租和改造,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合法合规遴选有实力、专业能力强的养老服务组织兴办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政府补助、村集体支持、社会捐助、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辅具租赁等专业服务,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适老化改造。鉴于目前多数农村幸福院存在台阶多而陡的情况,尤其在山区,有的幸福院依地势而建,前排与后排,或住房与大门口,抑或大门与马路形成较大落差,这对于腿脚不便的老人行动存在困难,并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除此之外,因幸福院建设年限较长,屋顶、门窗、水电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和损坏,也急需要进行修缮和改造。(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大农村重点老年人群体消费引导力度。组织宣讲活动。介绍现代化养老服务设施优势,帮助老年人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和消费观念。
(5)与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形成联动关系。每周开展一次“农村养老巡回大集会”,开展讲座、义诊、主题活动、生活服务等活动。(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1.推广使用养老服务时间银行
每周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发放4个小时的时间币,鼓励农村健康活力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注册为志愿者,为本村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服务时间计入个人账户中,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倡导志愿服务
充分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围绕亲情问候、心理抚慰、健康养生、智慧助老等内容开展“情暖夕阳红”爱老助老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养老服务志愿者的宣传表扬力度,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慈善关爱活动
发动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积极募捐,资金筹集享受慈善资金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实施农村养老关爱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构建老年人互助支持网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个村设立1个农村养老服务公益岗位、配备1名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者服务队伍,采取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方式,构建老年人互助支持网络,广泛开展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在有基础的乡镇实施“村委会+社工+社会组织”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社工人员,为辖区失能老人、鳏寡、独居老人、失独老人、经济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开展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精神慰藉等无偿、有偿服务,形成无偿和有偿服务清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县范围推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1.弘扬孝亲敬老美德
持续开展“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村级组织通过定期公布为老年人农村养老服务消费卡缴存资金等情况,引导老年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培育孝亲敬老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家庭成员照护能力
督促赡养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鼓励农村养老服务组织向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提升家庭成员照护技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农村低收入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各乡镇人民政府选出符合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民政局负责落实资金。主要为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群体中的老年人家庭改造无障碍设施设备,提升老年人日常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资金需求及安排
(一)资金需求
1.霞光敬老院预算需要资金266.3万元。其中:增加适老化餐桌设备预算7万元;加装无障碍扶手预算2万元;增设25张护理型床位预算资金12.5万元;敬老院旧楼改造升级预算240万元;增加安全监测设施预算4.8万元。
2.三个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预算需要资金299.5万元。其中:改造原舍必崖敬老院、新店子敬老院预算99.5万元;改造盛乐镇幸福院预算200万元。
3.巧什营镇在空港小镇内新建一所乡镇级养老中心,预算资金600万元。
4.云洲熙府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设备、完善设施,预算资金150万元。
5.村级互助幸福院示范点预算需要资金750万元。其中:羊群沟互助幸福院、黑老夭互助幸福院、大红城互助幸福院为先行示范,每个示范点预算150万元,共计450万元;在社区层面,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建成3个比较规范的养老服务站,每个养老服务站建设预算100万元,共计300万元。
(二)资金安排
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一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一部分,大力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县建设。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为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县工作”的领导,和林格尔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和林格尔县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负责全县养老服务转型升级的推进、协调、调度等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抓此项工作,原各乡镇民政办劳务派遣人员作为专职养老办工作人员。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调配精干力量补充乡镇养老服务工作需要,人员只增不减。
(二)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庄规划,与城乡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将农村养老服务有关内容,与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探索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积极性,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探索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或由乡镇卫生室、老年协会等进行托管。持续丰富完善兜底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分类服务长效机制,依据需求提供多样化、多形式保障模式。巩固农村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子女孝道文化,为农村家庭子女履行赡养照料义务营造良好氛围。
六、支持政策
(一)落实税费补贴。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等各项政策。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农村养老。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统筹,实现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方式和路径。
七、时间安排
(一)起草制定阶段(2022年8月1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建立台账,具体到乡镇、细化到行政村。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乡镇要围绕工作任务建立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跟踪指导,积极协调解决矛盾困难,扎实有序推进。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6年1月-3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提炼总结,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从推进机制、设施建设、运行模式、政策保障等方面,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突出问题,要加大典型挖掘力度,突出创新措施和取得成效。
附件:
和林格尔县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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