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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字〔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全县广大农民温暖过冬,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林格尔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坚守民生用煤底线,确保全县农民温暖过冬,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67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保障农民冬季取暖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着力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全力实现农民“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的总目标。

二、工作保障

为切实加强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和林格尔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统筹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组  长:高  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吕耀龙   副县长

成  员:白丽萍   县纪委常委

        韩新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泽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晓龙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魏  斌   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文彬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任林贵   县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主任

        刘建军   县网络安全和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刘  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明升   城关镇镇长  

        郝永旺   盛乐镇镇长  

        李贞元   新店子镇镇长  

        巴建平   巧什营镇镇长  

        张海清   舍必崖乡乡长  

        阿木吉日嘎拉   大红城乡乡长  

        李世宏   羊群沟乡乡长  

        布仁吉日嘎拉   黑老夭乡乡长  

        张有生   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组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由胡晓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君同志兼任。 

(一)专班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开展运输企业招标工作。

(二)相关部门、地区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会同工信局做好运输企业招标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做好农民取暖用煤拉运、发放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网络安全和应急指挥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网络舆情预警和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保供煤碳市场监管工作,杜绝倒买倒卖保供煤碳资源、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发生。

县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负责“12345”接诉即办政务服务热线举报问题的受理、派单和处置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织本地区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各项工作,做好本地区舆情和热线反映问题处置工作。明确各分管领导,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按照每户农民2吨平价适烧煤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精准摸底,登记造册,务必做到“户量统一”,真实准确。

(二)积极保障。县工信局按照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总量,积极对接协调市工信局及保供煤矿,为我县确定热值高、块煤量大、便于拉运的煤矿作为保供煤矿。

(三)合理定价。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价格参照煤炭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执行,即蒙西地区5500大卡热值的煤炭坑口价每吨不超过460元。

(四)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全面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农民冬季取暖用煤拉运、发放、登记等各环节工作,做到组织有序、责任明晰、高效快捷,确保取暖用煤及时、足量运送到农民手中。县工信局、财政局、市监局轮流派人驻矿盯守,确保拉运的每一车煤都符合农民使用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抢抓工作进度,盯住保供企业抓煤源,盯住运输企业抓运输,盯住销售环节抓入户,合理设置煤炭销售网点,提升煤炭运输效率和售卖效率。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特别是不能按时完任务的地区,将给予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引导,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负面舆情预警和研判,坚决杜绝负面舆情的发生,确保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