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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和政发〔2023〕43号  2023年5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协助县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等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会议决定,参照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工,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交的分工建议:

高 峰(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王晓鸣(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综合经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财政、国资、金融、税收、应急管理、统计、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 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审计局。

联 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税务局,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各民主党派、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中国人民银行和林格尔支行,驻县其他银行、各保险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维华(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科技工作,协助王晓鸣同志开展工作。

分 管:县科技局。

联 系:县科学技术协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古拉(党组成员):协助县长负责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日常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吕耀龙(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教育、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接诉即办等工作。

分 管: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利(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法制、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顾问等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工作。

分 管: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联 系: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保密机要局、网安中心、交管大队、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剑青(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自然资源、土地收储、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

分 管: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和林格尔县盛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和林供电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 皓(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民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清欠、民政、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文学艺术、档案史志及支持新机场建设等工作。

分 管: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医疗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新机场建设服务中心、内蒙古盛乐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县人武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宗教事务局、档案馆、共青团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学艺术联合会、老年人文体协会、邮政局、新华书店、广电网络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杜小光(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政务公开、农牧、乡村振兴、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供销、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 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林格尔县农发集体土地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县气象局、革命老区促进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魏 斌(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工业、服务业、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

分 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云谷服务中心。

联 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工会、烟草专卖局,中国移动和林格尔分公司、中国联通和林格尔分公司、中国电信和林格尔分公司、石油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志宏(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机关日常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