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组,县直各单位:
现将《和林格尔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林格尔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呼和浩特市委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发挥“四好农村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22〕1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83号)《呼和浩特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和林格尔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呼和浩特市南部,地处晋蒙交界区、呼包鄂“金三角”腹地。全县总面积3448平方公里,辖4乡4镇1个乳业开发区,2个街道办事处筹备组,148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总人口20.5万,常住人口16.25万。建成公路里程达到1202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851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71%,公路密度为34.9公里/百平方公里。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农村公路管理模式更加完善,运行体制机制更加顺畅,资金保障更加有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果。到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城乡一体、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农村公路政策体系健全、建管护运机制高效运转、农村公路信息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物流体系建设成效明显、运输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协调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用明显。“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形成能借鉴、可复制、易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建强农路优服务,提升农村公路“四率”
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布局。2023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42公里,其中通村硬化路10公里、联网路15公里、产业路3公里、提质改造14公里。新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全部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实现全县农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乡镇通三级路比例达到100%,行政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超过全自治区平均水平,乡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深化改革强管理,提高农村公路治理效能
1.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夯实乡镇、行政村两级责任,继续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县、乡两级建立完善的管理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机制,补充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政策文件,严格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保障机制,确保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和人员相对稳定、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养护设施设备齐全,管理养护机构高效运转。
2.坚持依法治路护路。持续推进路警联合执法,保持治超高压态势。进一步建强“县有执法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乡、村两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率达到100%。结合乡村振兴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及时修订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织密农村公路群管群治网络,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联动管路护路组织架构体系。
3.保障“路长制”高效运行。以“路长制”为核心,引领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养护规范化、城乡一体化、服务多元化。2023年,农村公路路长责任、联席调度、监督检查、12345接诉即办热线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条条有人管,事事有回应”的工作格局。
4.强化科学技术应用。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做好“三超一疲劳”等监管工作;依托乡村治理“雪亮工程”,在全县各乡镇、行政村进出口等农村公路关键节点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结合呼和浩特市“智慧公路”监管平台,推动实现农村公路动态、科学和常态化管理。
5.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监管。依照《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农村公路综合安全、建设安全、养护安全、执法安全、客货运营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安全管理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三)多措并举助养护,助力乡村振兴
1.创新养护管理模式。结合县域内各乡镇经济发展实际,对农村公路进行分区管理,探索差异化养护模式。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盛乐镇、巧什营镇),统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委托盛乐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对辖区内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在经济相对滞后的乡镇(新店子镇、舍必崖乡、羊群沟乡)选取1-2个行政村进行差异化管理先行试点,探索总结典型经验,在全县推广应用。
2.完善养护体制机制。加强乡村养护队伍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理,推进群众性养护,建立以乡镇干部、村“两委”为兼职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建立以事件巡查、日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护路队伍。根据农村公路走向,吸收沿线农民群众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实现县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全覆盖。
3.提升资金保障水平。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配套资金,确保日常养护资金年度投入达“1053”标准。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公路等级提升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满足农村公路养护需求。
4.提升科学养护水平。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为导向,集中开展自动化检测、预防性养护、微病害处治、修复性养护、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减少病害发展,全面提升路况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确保每年自动化检测里程占比达40%以上,每年修复性养护工程里程占比达5%以上,优良路率不低于自治区平均值,乡村公路隐患处置率达100%。
(四)统筹协调促运营,推进运输普惠化
1.搭建综合客货运输平台。持续巩固和林格尔县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荣誉,2023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国示范县达到5A级水平。建立农村客运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升级改造和林格尔县综合客运站,整合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快递物流集散中心运力运能,实现公路客运与城市公交零换乘。
2.推进城乡客运融合发展。构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网络有效衔接的交通格局。强化城市公交运营能力,确保应运尽运,完成城市公交延伸运营工作。保障城乡公交高效运转,确保现有12辆公交车以及11条主要公交线路平稳运转,实现公交车全域覆盖。
3.不断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以和林格尔新区京东一号、韵达快递物流园为核心,以乡村两级物流服务点为主体,开设邮政快递与物流服务,形成货物、运输、仓储、配送、分拣为一体的集散物流中心,建成农资、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平台,辐射全县148个行政村,建成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京东物流供应链(呼和浩特)产业基地打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服务网,发展产地预冷、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构建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积极申报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五)示范引领促提升,建设高质“四好农村路”
按照国家“最美农村路”“最具人气路”以及自治区“美丽农村路”、市交通运输局示范路标准要求,优选产业基地集聚、生态绿化良好、文化底蕴浓厚、红色资源丰富的县乡村道路进行精细化提升和打造。通过农村公路串联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形成以路美村、以路兴业、以路富民一体化发展局面。以国家农业科技园、现代农业示范园为轴心,依托农牧旅游和文化资源,打造培育好X020盛乐镇公喇嘛至乳业开发区红夭子公路、Y601乳业开发区台格斗至杨树湾公路、村道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繁育基地至蒙树生态保护区产业路等,将沿途天皓玻纤新材料产业园、蒙树生态科技园、蒙草·草博馆、台格斗村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蒙牛工业旅游、盛乐文化博物馆等有效衔接,形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文旅体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供销社、邮政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研究“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重要政策措施,完善农村公路管护工作体制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重要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序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建设养护质量,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并对公共财政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负责保障农村公路用地,协助推动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和安全监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的筹集和支付,并适时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县文旅体局负责配合文化产业旅游公路沿线旅游景点的规划建设;县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负责配合推动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农牧产业示范基地与农村公路有效衔接工作;工信局和供销社、邮政公司负责配合三级物流点建设和“交邮融合、运邮一体”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打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负责所属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并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14号)要求,将配套的50%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拨付自治区、市两级配套日常养护资金,确保年度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满足国家“1053”标准。
(四)严格项目管理。根据示范创建总体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县道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交通运输局建设,乡村道路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建设,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规范程序,切实做到标准化设计、规范化审查、公开化招标、专业化施工、社会化监督。
(五)强化监督考评。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考评。监督检查采用现场查看、仪器测量、查看内业资料以及路况质量检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采用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抽查一般每季度进行1次,每次抽查1-2个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县道定期检查每季度1次,检查养护总里程的100%,考评总分100分,4个季度检查评分的平均值为年度考核得分;乡村道定期检查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考核里程不少于各乡镇养护总里程的60%,考评总分100分,半年考评占总分值的40%,年终总评占总分值的60%。
(六)细化奖惩措施。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考核结果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且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可申报“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乡镇;得分在75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拨付90%财政补助资金,评定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基本合格乡镇;得分在75分以下的,拨付60%财政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乡镇、示范村的,给予资金奖励,用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
附件: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