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号)和《呼和浩特市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司通字〔2024〕17号)的文件精神,在充分考虑乡镇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我县最终确定城关镇和盛乐镇共承接51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新店子镇、巧什营镇、舍必崖乡、大红城乡、羊群沟乡和黑老夭乡共承接50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不承接第40项),全部为行政处罚。《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中未承接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回归原县级主管部门。
本次调整后,各乡镇原来承接的11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处罚不再由乡镇承接,此次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调整后全部回归原县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