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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和林格尔县2024年度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字〔2024〕22号     2024年9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全县广大农民温暖过冬,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2024年度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林格尔县2024年度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我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坚守民生用煤底线,确保全县农民温暖过冬,根据自治区、市关于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保障农民冬季取暖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着力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购、运输、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全力实现农民“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的总目标。

二、工作保障

为切实加强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特成立和林格尔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统筹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组 长:张志魁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呼 静  副县长提名人选

成 员:白丽萍 县纪委常委

    韩新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思颖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中 县发改委主任

    张建国  县财政局局长

    赵利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文林 县市监局局长

    彭艳惠 县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主任

    刘晓东 县网络安全和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李建业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安守智 县发改委副主任

    谭 龙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郝永旺  盛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樊 颖  新店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利强  巧什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布仁吉日嘎拉  舍必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伟楠  大红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姚志利  羊群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文强  黑老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振云  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主任

    鲁 伟  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主任由张建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安守智同志兼任。

(一)专班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开展运输企业招标工作。

(二)相关部门、地区工作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监督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网络安全和应急指挥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网络舆情预警和处置工作。

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委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做好农民取暖用煤拉运、发放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各乡镇、村庄“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和统计工作,确保全县农民既保证温暖过冬,又不能同时享受“煤改电”、“煤改气”和冬季暖心煤双重优惠政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保供煤炭市场监管工作,杜绝倒买倒卖保供煤炭资源、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发生。

县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负责“12345”接诉即办政务服务热线举报问题的受理、派单和处置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工作管理人员用车需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乡、村工作机构,明确乡、村分管和具体负责人,做好本地区农民冬季取暖用煤摸底、统计、台账建立、组织分发、费用收缴等各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做好农民冬季取暖用煤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本地区舆情和热线反映问题处置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按照每户农民2吨平价适烧煤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精准摸底,登记造册,务必做到“户量统一”,真实准确,经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摸底统计,2024年度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预计需求23416户,4.01万吨。

(二)积极保障。县发改委按照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总量,积极对接协调市发改委及保供煤矿,确保所供取暖用煤热值高。按照8月14日市发改委受市政府委托召开的全市2024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的分配方案,我县保供煤矿为恒博煤矿,保供量为4.01万吨。

(三)合理定价。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价格按照《2024年呼和浩特市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和市政府委托相关部门和恒博煤矿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2024年度我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煤种为不低于5500大卡块煤,坑口含税价460元/吨(不含运输、分发服务等费用),从坑口到农户的运输、分发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由发改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四)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全面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农民冬季取暖用煤拉运、发放、登记等各环节工作,做到组织有序、责任明晰、高效快捷,确保取暖用煤及时、足量运送到农民手中。县发改委、财政局、市监局轮流派人驻矿和驻中转站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派专人负责从中转站到户监督、协调、分发等,确保所有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从煤矿到农户无缝对接,保质保量满足合同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抢抓工作进度,盯住保供企业抓煤源,盯住运输企业抓运输,盯住销售环节抓入户,合理设置煤炭销售网点,提升煤炭运输效率和售卖效率。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特别是不能按时完任务的地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引导,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负面舆情预警和研判,坚决杜绝负面舆情的发生,确保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