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管委会、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部门:
根据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关于巴林军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党干〔2024〕24号)、《关于于东浩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党干〔2024〕26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巴林军等五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通知如下:
巴林军同志任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田贵兵同志任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泽博同志任乳业开发区党政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慧军同志任乳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燕永平同志任新机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新机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彭彦慧同志任县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俊清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县职业中学校长职务;
武常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欣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许江浩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斯斯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根栓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泽峰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景旭同志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许阳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丽丽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洋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挂职期一年);
云琳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韩嘉懿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强同志任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云波(女)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机构改革原职务自然免除;
刘晓丹同志任乳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玲云同志任新机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铭同志任新民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和兵同志任南天门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皇甫君同志任县职业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免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庭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计玲同志任县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左剑民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白晓龙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苗得雨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机构改革原职务自然免除;
刘晓霞同志任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中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谢鹏同志任县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建国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赵利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杜俊峰同志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文林同志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陈志强同志任县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曙光同志任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任林贵同志县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郭小平同志乳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旭同志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张家瑞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君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利强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银同志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强胜同志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武小娟同志乳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俊平同志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云秉义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