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填报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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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填报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攸攸板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

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区将全面开展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填报《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表》,并于7月27日前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


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指南


根据《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就我区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梳理填报目的

1.摸清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底数,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绘制流程图(外部),实现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在呼和浩特政务服务网上运行;

3.理清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个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梳理及填报主体

凡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本次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及填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谁实施、谁梳理”的要求,对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填报。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的填报由主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以上单位的报表都需填写具体承办单位或机构。

三、梳理及填报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没有依据的,一律不予梳理及填报。

(二)合理性原则。公共服务事项必须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规范性原则。对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要件,压缩办理时限,规范办理程序。

四、公共服务事项的概念及梳理要求

公共服务事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时,需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或有责任提供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个人、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各部门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服务对象行使各项权力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已经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不再作为公共服务事项重复梳理。

公共服务一般包括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梳理中,要防止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化,不能将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列为公共服务事项。另外,按照政府责任在于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的要求,在梳理公共服务时,要突出部门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基础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公民及组织提供的从事生产、生活、发展等活动都需要的服务,如: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等。此类公共服务主要由专业部门提供。

经济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公民及其组织(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部门开展的科技推广、业务咨询、政策性信贷、融资担保平台、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技术产品交易平台、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供信息、检验检测、受理投诉举报、政策宣传等活动。

安全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如:卫生部门提供的疫情处置,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预警,工商部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等。此类公共服务主要由专业部门提供。

社会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就业、教育、医疗、普法、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等。如:人社部门组织举办的人才和劳动力资源交流会、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政策咨询服务,司法部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道路安全宣传等。

五、公共服务事项填写模板

     《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填写模板》(见附件1)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定依据、事项类别、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材料、收费情况、办理时限等。

1.事项名称。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必须是法定的规范性标准全称,不得使用习惯性简称或其他无法定依据规定的名称。

2.实施主体。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指实施服务事项机关或者组织,是指基于服务对象的申请,对服务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准许或者认可服务对象所申请的活动或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设定依据。设定依据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与法律法规相违背。

4.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是指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服务的对象,包括个人、企业、其他组织等。

5.办事条件。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服务对象申请,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

6.办理材料。服务对象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时,需要提交的相关办理材料内容。

7.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是指公共服务事项从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都必须明确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承诺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8.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类别主要包括政策支持类、法律和信息查询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就业技能培训类、公共教育类、劳动就业类、社会保障类、医疗卫生类、住房保障类、文化体育类、扶贫脱贫类以及其他类等。

9.收费情况。公共服务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并着重说明收费的明细,是否减免等情况。

10.外部流程图(见附件2)。公共服务事项对服务对象展示说明的是事项整体服务流程,外部流程图的绘制统一要求用矩形方框(即长方形)来编绘,具体要求是:图片的文字、线条、箭头都要简单清晰,如有流向指示需求,必须使用单向箭头标示,图片上下左右注意控制空白区域,保证图片美观大方、比例适中,尽量在A4纸满面布置为宜。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按照《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填写模板》中的提示认真填写,填写完成后,模板表格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时间为7月27日前)。

联系人:王长帅,联系方式:3959706。

邮箱:hmqsmfwzx@163.com。

附件:1.《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填写模板》

          2.《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外部流程图》


附件 1


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填写模板



    填表单位:                             领导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设定依据


服务对象


办事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事项类别


收费情况



附件 2


回民区公共服务事项外部流程图

(填写参考可自行修改)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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