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回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海工业园区,区各有关部门:
为了推进回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优化双创生态环境,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经区政府决定,成立回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云瑞鹏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志强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于凌新 区政府副区长
李海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袁正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靳国强 区财政局局长
孙 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冠英 区工信局局长
高 娃 区科技局局长
马玉洁 区人社局局长
吕 方 区发改委主任
闫海涛 区审计局局长
乔银梅 区农牧业局局长
马文成 区统计局局长
刘晓杰 区司法局局长
王 军 区税务局局长
马 磊 金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靳国强兼任,负责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目标,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城市示范工作;负责总体工作的推进和统筹协调;对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导相关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履行好日常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示范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并接受领导小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加强资金使用。区财政局负责确定资金分配计划;负责城市示范工作资金的绩效考核,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使用规范。
3.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三年示范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善于运用法治的形式将示范经验固定下来,建立起市场主导下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其他事宜
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动,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