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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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金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七办一镇、区各有关部门:

 

自愿无偿献血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根本途径是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崇高事业。近年来,我区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但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医疗保障范围不断加大,加上交通事故、突发公共事件,急救、手术及部分疾病对血液的绝对依赖,使临床用血需求逐年上升,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结构性、季节性缺血现象时有发生。为缓解我区临床用血的紧张局面,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同时进一步推动我区的无偿献血工作,按照市献血办《关于印发二〇一九年度呼市地区无偿献血指标的通知》(呼血办〔2019〕1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2019年无偿献血活动

一、时间安排及献血地点

1.201996日上午8:30—12:00,在回民区新华公园广场,区卫健委组织开展现场献血活动,欢迎各单位组织献血人员届时参加(不做统一要求,请各单位自行安排)。

2.9月-10月份教育系统教职工进行集中献血

3.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0日前均可在以下献血地点进行献血:

(1)海亮献血屋(锡林南路,海亮广场东门);

(2)摩尔城献血屋(东影南路和新华大街交叉口,摩尔城A座西北角);

(3)乌兰献血屋(乌兰察布东街,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大门东50米)

二、相关要求

1.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对象为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性别不限。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在献血活动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所有区属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各自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部门,统一参加本次活动。

3.献血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健康适龄职工人数的15%(包括所属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各单位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献血人员名单和单位人数报回民区卫健委邮箱(hmqwsj@163.com)。

4.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此次献血活动的单位,请出具书面说明。

、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不能服药,不能饮酒,保证充足睡眠,以确保血液质量和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2.切忌空腹献血,献血前的饮食应保持清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

3.献血后应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联系人:李  佳,马  赟


                                                                                                     2019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