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结合试点以来工作实际,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回民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作了修订,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4日
回民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
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体现了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宗旨。为切实发挥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中的政府职能作用,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实施和报告等工作,根据《中共回民区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内涵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区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区人大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纳入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区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度可以完成的项目,对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对不需要更多资金投入的便民惠民项目也可纳入票决范围。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原则
(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发挥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中政府的主体作用,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工作部门、七办一镇及各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负责组织推进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梳理涉及民生的工作或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守初心、担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
坚持依法履职。项目征集、初定、审核、监督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民主,广听民意,善纳民智,既要突出民生,又要注重项目的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坚持实事求是。选定的项目既要考虑民生需求,又要统筹考虑政府可用财力,注重数量服从质量,防止形式主义。
坚持目标导向。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工作步骤
(一)项目征集初定阶段
1.项目征集。按照《回民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及时发布《关于征集政府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公告》,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并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汇总、分类和初定。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及七办一镇提交民生实事建议项目。二是通过公示栏、区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多种途径发布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建议项目。三是通过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及区委统战部收集汇总“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组织和非公经济代表的意见建议。四是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及民意调查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项目征集于每年11月份开始,征集期为一个月。
2.项目初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征集到的建议项目,按照量力而行、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优先选定具有资金保障的民生项目,进行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研究,形成候选民生实事建议项目方案。项目征集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项目初定。
3.项目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民生实事建议项目方案(包括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个候选项目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进行审核,特别是严把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每个候选项目的资金来源,凡是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均不得列为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4.项目提请。①由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将候选建议项目方案按程序呈报回民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②由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③由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④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⑤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审议票决阶段
1.由区发改委代表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代表会议审议,并作审议报告。
2.审议时,组织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予以解释说明。
(三)项目监督评估阶段
1.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区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对票决通过的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督促承担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部门列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汇总形成项目建设计划书。承担民生实事项目的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项目进展。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区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调研等工作。
3.由区发改委代表区政府在次年人代会上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接受人大代表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是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财政局要切实保障经人代会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各责任部门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确保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取得实效,彰显政府公信力。
(二)扎实推进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项内涵要求,量力而行确定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实施项目。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措施、协同合作,全力推动项目落地落实。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政府办要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后续监督,督促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计划书如期完成既定任务,并定期整理汇总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政府督查室要把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实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围绕项目征集、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等关键环节,多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实践效果,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为民办实事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