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加强回民区消防工作,切实发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职能作用,推动各行业局、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深化排查整治力度、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回民区各项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对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进一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胡日查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王佳文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 主 任: 赵志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邢 旺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 杰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成 员: 申 楠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志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郭 虹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吕 方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盼忠 区教育局局长
高 娃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宋冠英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少辉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 晨 区民政局局长
刘晓杰 区司法局局长
靳国强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乔银梅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李伟华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金海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亚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闫海涛 区审计局局长
孙 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文成 区统计局局长
鞠吉刚 区信访局局长
武永忠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康正浩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段臻乐 区区域经济合作局局长
李 喆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邰志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春明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马 波 团区委书记
李 峰 区总工会副主席
白建华 攸攸板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鹏 海西路办事处主任
齐泽恩 光明路办事处主任
吴志华 新华西路办事处主任
马晓春 中山西路办事处主任
韩 忠 通道街办事处主任
白立宇 环河街办事处主任
索 峰 钢铁路办事处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和指导回民区的消防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邢旺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消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2.综合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3.组织区属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4.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5.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6.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7.监督检查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8.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者,提出奖惩建议。
9.在国家、自治区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要求时,安排部署各项消防工作。
10.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对本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
(三)除区领导外,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文调整。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