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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回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回政字〔2020〕458号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加强回民区消防工作,切实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职能作用,推动各行业、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深化排查整治力度、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回民区各项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对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进一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陈胡日查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王佳文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任: 赵志刚   应急管理局局长

    消防救援队长

    消防救援教导员

   :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志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盼忠   区教育局局长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宋冠英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少辉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刘晓杰   区司法局局长

靳国强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乔银梅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李伟华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金海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亚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闫海涛   区审计局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文成   区统计局局长

鞠吉刚   区信访局局长

武永忠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康正浩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段臻乐   区区域经济合作局局长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邰志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春明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团区委书记

    区总工会副主席

白建华   攸攸板镇人民政府镇长

    海西路办事处主任

齐泽恩   光明路办事处主任

吴志华   新华西路办事处主任

马晓春   中山西路办事处主任

    通道街办事处主任

白立宇   环河街办事处主任

    钢铁路办事处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和指导回民区的消防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邢旺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消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2.综合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3.组织区属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4.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5.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6.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7.监督检查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8.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者,提出奖惩建议。

9.在国家、自治区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要求时,安排部署各项消防工作。

10.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对本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

(三)除区领导外,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文调整。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