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民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报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回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回民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报告如下,请审阅。
附件:1.《回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回民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回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回民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任务分工台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职,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过去五年工作简要回顾
五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次会议精神,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实,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取得成效。
五年来,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成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党政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到推动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五年来,回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已认领和编辑录入,共认领事项713个,编制实施清单591份。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中全面推进“一窗办理”,回民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19家,涉及事项289项,事项进驻率为80.28%。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市政务局统一组织下进行权责清单的变更调整,权责清单由2015年的3014项增加到2019年的6297项,增加率为108.9%。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学习、继承发扬“枫桥经验”,2015年—2020年共调解矛盾纠纷4305件,调解成功率98%。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的领导。政府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制定全区法治政府工作计划,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全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按照自治区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2号)要求,制定了专项方案,成立了乡镇街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乡镇街道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完成99项权责清单的梳理编制并予以公布,同时已明确到相关事项的原单位和赋权承接单位,完善交接工作。
2.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得到维护。我区积极做好市场规范管理常态化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联合回民区森林公安与城管部门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检查行动,同时加强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环境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查处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和向学生兜售假冒伪劣学生用具、暴力玩具、香烟等行为,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70余户,立案2起。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区及时向备案审查机关上报备案,已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归档和目录管理,并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成效和审查结果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我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影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官网、“信用呼和浩特”网站、环保部12369平台、协同监管平台等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进“柔性执法”模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我区已完成区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完成部分局、办、街道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0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66件,答复率达到95.5%。自觉接受检察监督,2020年区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9件,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全年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7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发《回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3条,各部门共收到信息申请5件,答复率达100%。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我区结合“12380”监督举报平台工作,加大对科级领导干部监督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30件,民事应诉案件101件。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各司法所2020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095件,调解成功率9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我区把法治宣传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任务深入推进,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将学习宣传教育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在微信、微博中设置专栏专题,推送法律学习宣传内容,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七五”普法以来,我区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心侧重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创建文明城市、安全生产、禁毒宣传、劳动用工等工作中采取印发宣传挂图、发放致居民群众的一封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开展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区委中心组、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5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题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专题学习并进行研讨;6月就依法行政与“三项制度”工作和民法典与行政执法实务方面进行专题讲解,为全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开展培训;同月组织广大干部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测试,400多名干部参加了此次测试;10月就《民法典》与行政执法事务进行专题培训,共600余人次参加;12月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共计300余人参加。
(八)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我区在疫情状态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一是通过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楼道—单元”六级防控系统,发挥网格作用,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二是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三严”防控要求,实现防控工作“一盘棋”意识,形成联防联控“一张网”。三是通过政法、公安、应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精准识别重点地区返呼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四是做好人员物资保障管理工作,通过自行采购、上级争取,社会捐赠等方式为我区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做好重点人员隔离管控工作,辖区内七办一镇分别轮值,牵头入驻集中隔离酒店,做好国内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隔离管控工作和国际航班分流旅客管控任务。以上措施有效的防止疫情蔓延,维护了我区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化解了应急状态下的矛盾纠纷、有效打击了疫情期间经济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九)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全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区29个职能部门和7办1镇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推动132项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全面做好迎接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大督察准备,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自检情况报告。同时,对全区各相关部门开展了法治政府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区司法局成立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工作专班,通过自查和迎检,扎实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020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新要求,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依然艰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共识和紧迫感还不够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的意识不强,自上而下力度有所递减,《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虽然总体完成,但基础不牢、质量不高。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方面有待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是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信力仍显不足,改革步伐亟待加快。我区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市场监督行政领域,案件类型主要为环保行政处罚、工伤认定决定、市场监督投诉以及信息公开。自治区司法厅在组织专项培训和工作部署会上明确提出,2021年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将全面落地。相对而言,我区行政复议的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还有较大差距,与改革后的职责任务相比,力量过于单薄,难以适应任务需要。
五是在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还需下大力气,要在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持续释放市场创新活力上再加强。
六是法治政府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跨行业、跨部门之间的信息横向联通还有待加强。
2021年5月25日
附件2:
回民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区正确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生动实践,保证全面依法治区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向前。
(二)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呼市的安排部署,加大我区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迈好“十四五”规划第一步,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联动配合,督促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力保障工作运行。以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为抓手,选优配强依法治区工作力量,着力解决法律专业人员短缺等问题,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加强教育宣传,强化法治意识。深入研究新闻舆论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宣传,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回民区、幸福回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