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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回民区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回政办字〔2021〕20号    

攸攸板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回民区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回民区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强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定从3月下旬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现结合回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区情实际,以“文明、安全、畅通”为主题,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十大行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打一场交通文明治理的人民战争,全面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设施和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的工作目标,为提升首府“首位度”,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不失分,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成立回民区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

组  长:李玉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高永红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佳文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白晓森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于明华  区组织部副部长

袁正伟  区政府办主任

马  宁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志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春明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张占胜  区城管局局长

王  军  区住建局负责人

李盼忠  区教育局局长

乔银梅  区农牧局局长

李  喆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袁正伟兼任,副主任由区交管大队大队长张春明和区政府办副主任马宁兼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抽调。

三、十大行动内容

(一)开展建立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向所在单位通报信息制度行动。从行动之日起,凡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一律向本人所在单位通报其违法违规信息,单位内部要加强管理、监督。同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报送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应当通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以下5种:一是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假牌套牌车辆的;二是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是严重超员超速的;四是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五是不服从交警现场指挥的。

(二)开展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成立交通委员会行动。积极推进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成立交通委员会。在单位内部开展3项工作,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列为各单位党委(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号召党员干部学交法、守交法走在前、做表率。二是组织单位驾驶员、交通参与者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书,向组织作出承诺并付诸实践。三是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授奖挂钩。

(三)开展“不礼让行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车让人”文明交通行动,实现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右转弯放行的机动车主动让行直行放行的行人;在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四)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聚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严厉处罚,加大曝光力度。对影响道路交通畅通、影响城市交通文明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管严治,实现城市交通秩序面貌和交通文明形象明显改观。

(五)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培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文明有序的停车习惯,有效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影响市容的突出问题。

(六)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不断提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努力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七)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通行秩序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工程,确保中小学校学生上学、放学通行安全顺畅,道路交通秩序井然。

(八)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管理和交通管理,消除不文明行为和公共交通安全隐患,树立首府公共交通安全文明形象。

(九)开展交通设施“大维护”行动。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建设、整改、维护、管理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十)开展文明交通整治“大宣传”行动。宣传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精心策划,持续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做到首府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家喻户晓,动员首府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这一利市惠民的行动中来,争做文明驾驶员、文明首府人,形成广泛支持、积极配合、自觉行动、共创首府交通新局面的社会新风。

四、工作措施

(一)区政府召开部署会议。拟定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区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明确各相关地区、部门责任。(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向全区发布交通文明出行倡议书。一要明确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十大行动”的时间、具体内容和宣传标语。二要体现全区“疏堵保畅”工作成效,体现“车驾管”“放管服”改革成效,体现交通警察履职尽责、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区交管大队)

(三)完善交通设施,创建良好交通环境。行动期间,一是区住建局和辖区内的重大交通工程承建单位要开展相关道路建设和养护,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道路建设改造任务和亟需改造、养护的部署需求,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改善道路通行基础条件,力保道路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二是区交管大队要全面排查整改交通设施不完善不规范不合理问题,确保主次干道和主要交通路口标识、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信号灯齐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区城管局、交管大队继续深入挖掘停车资源,科学规划资源利用,调节道路停车、行车矛盾,促进交通和谐运行。全面治理占用道路、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的乱搭乱建、乱设摊、乱停车等问题,确保道路通畅。四是区交管大队、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加大公路危险点段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交管大队)

(四)强化执法整治,优化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区交管大队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从严整治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以现场执勤和视频抓拍两种方式,教育处罚相结合,营造主动礼让行人的文明氛围。二是从严整治“闯红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加大集中统一行动的频次与力度,做到违法必究、顶格处罚,最大限度压缩违法行为发生的空间,严防发生交通事故。三是从严整治“飙车”“炸街”“竞速”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车辆非法改装,设置有奖举报平台,积极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摸清特定人群、飙车路段,集中优势警力、佩戴必要装备、采取有效战术,严打严惩,形成震慑。四是从严整治机动车抢行插队、超员超速、越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厉处罚一起。五是从严整治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违规载人载物,对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行为,加大教育、处罚力度,不断强化文明出行习惯的养成。六是从严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教育处罚相结合,确保安全出行。七是坚持“护学岗”制度。强化中小学校周边行车、停车秩序整治,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校园周边交通顺畅。区城管局、交管大队要做好2项工作,一要加强车辆停放监管整治。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泊车位上按照指示方向停放在指定区域。二要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居民区、商业区、景区附近的日常巡逻检查,对违法占道停车行为依法处罚;对影响道路通行和长时间违法停放车辆以及“僵尸车”及时拖移,依法处罚。区文明办要组织交通志愿者力量,采取上街宣传、义务劝导等方式,重点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加强路口交通管理,纠正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对问题突出和集中整治初见成效的路口路段,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固化机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落实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区交管大队、城管局要加强统筹,整合执法力量,成立机动综合执法小分队,哪里违法突出就整治哪里,哪类违法突出就整治哪类违法,哪里力量薄弱就增员哪里,集中优势力量,逐项攻坚整治,不断扩大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城管局、交管大队)

(五)全面宣传倡导,营造文明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宣传活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在全区营造文明交通和违法整治的浓厚氛围。区交管大队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利用“两微一端”、报纸、交通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广泛、持续宣传文明整治提升“十大行动”。二是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设立交通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曝光警示台,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引起社会关注和警醒。三是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单位、农村、家庭、网络等,开展“不闯灯、不越线、不逆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置有针对性的宣传(精神)标语,利用电子屏等播放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导致交通事故警示片,形成浓厚氛围。四是交通民警到电视台、广播电台录制节目,宣讲宣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五是区机关事务局要从公务车辆入手,组织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带头礼让、模范守法”主题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六是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和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政府办、教育局、城管局、交管大队、机关事务局、攸攸板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督导检查追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区纪委监委、公安交管、住建、城管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整治效果不佳、行动措施不实等情况进行曝光追责,强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政府办、住建局、城管局、交管大队)

(七)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宣传、公安、住建、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成立交通委员会。(责任单位:区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

(八)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各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车,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九)完善社会监督和惩罚机制。实行不文明交通行为抄告和曝光制度,对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的单位或多次违法的个人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建立对严重交通违法公职人员的处罚制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交管大队)

(十)树立政府机关模范带头榜样。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积极做好内部宣传,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以身作则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化“十大行动”工作标准和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将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主力军”作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难点、共性问题,要加强会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文明交通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力攻坚克难,切实为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

附件2
回民区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任务名称 工作举措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 备注
一、建立公务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通报 制度行动 凡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区交管大队一律向其本人所在单位、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通报其违法行为。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区纪委监委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人员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区纪委监委 白晓森
区委组织部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人员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视情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受奖挂钩。 区委组织部 于明华
二、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成立交通委员会行动 积极推进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成立交通委员会。在单位内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列为各单位党委(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号召党员干部学交法、守交法走在前、做表率。二是组织单位驾驶员、交通参与者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书,向组织作出承诺并付诸实践。 各地区、各部门 各地区、各部门
主要负责同志
3月12日至年底
三、开展“不礼让行人”整治 行动 整治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主动礼让行人的文明氛围。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四、集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1、从严整治“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集中统一行动的频次与力度,做到违法必究,顶格处罚,最大限度压缩违法发生的空间;
2、从严整治“飙车、炸街、竞速”交通违法行为,严打严惩,形成震慑;
3、通过监控探头抓拍和路面执法等方式,从严整治渣土车等大型货车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抢行插队、超员超速、越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4、从严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5、从严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统筹整合城管、交管等执法力量,成立机动综合执法小分队,集中优势力量对辖区突出交通问题进行整治。 区城管局
区交管大队
张占胜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五、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深入摸排挖掘停车资源,科学规划资源利用,全面治理占用道路、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的乱搭乱建、乱设摊、乱停车等问题,确保道路通畅。加强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停放管理。落实沿街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醒车辆规范停放。 区城管局 张占胜 3月12日至年底
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居民区、商业区、景区附近的日常巡逻检查,对违法乱停乱放车辆依法处罚。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六、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 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从严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及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努力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七、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通行秩序整治行动 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工程,坚持“护学岗”制度,强化中小学校周边行车、停车秩序整治,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校园周边交通顺畅。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指导各学校做好宣传教育以及护校安园工作。 区教育局 李盼忠 3月12日至年底
八、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 加强社会车辆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做好渣土车行业交通文明安全管理,将交通违法记录与职业准入等相挂钩,落实行业自律管理。 区城管局 张占胜 3月12日至年底
九、开展交通设施“大维护”行动 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建设、整改、维护、管理力度。 区住建局 王  军 3月12日至年底
深入推进“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加大对农村公路危险点段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区交通局 乔银梅 3月12日至年底
全面排查整改交通设施不完善不规范不合理问题,确保主次干道和主要交通路口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信号灯齐全、规范、有效使用。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十、开展文明交通整治“大宣传”行动 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开展“不闯灯、不越线、不逆行”等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现场曝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区委宣传部 王志灏 3月12日至年底
组织交通志愿者力量,采取上街宣传、义务劝导的方式,重点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加强路口交通管理。 区文明办 王志灏 3月12日至年底
1、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LED显示屏和户外广告等平台,广泛持续宣传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十大”行动;
2、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设立交通违法曝光警示台,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
3、交通民警到电视台、广播电台录制节目,宣讲宣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区交管大队 张春明 3月12日至年底
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宣传活动,并督促辖区单位、企业大力开展内部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攸攸板镇
各街道办事处
攸攸板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3月12日至年底
组织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带头礼让、模范守法”主题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 机关事务管理局 李  3月12日至年底
指导各中小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和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区教育局 李盼忠 3月12日至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