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按照自治区、呼市关于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决定,自2021年8月3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区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采取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或迁移的方式自行整改,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效果,对“活人墓”一律拆除。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墓主亲属需在2021年9月1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对于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整改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区政府将依据殡葬管理、林业、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集中清理。凡是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乱埋乱葬、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及活人墓,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树立厚养薄葬、低碳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回民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