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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巡查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

回政办发〔2021〕47号    
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部分居民使用散煤、劈柴取暖现象突出,极大影响我区空气质量。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辖区居民私烧散煤、劈柴的管控,按照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特成立回民区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巡查整改工作专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代维东  副区

    副主任田玉忠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区住建局负责人

员:温继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刘晨晨  攸攸板镇镇长

钢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泽恩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利中  海拉尔西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吴志华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立宇环河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通道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晓春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攸攸板镇副镇长

王利彪钢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古少峰海拉尔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副主任

张鸿睿环河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云旭东通道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超杰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副主任

包宇峰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回民区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巡查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田玉忠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分局雷桐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部署,承担专项工作专班会议、信息、报表、档案等日常事务,并督促、协调、指导各镇办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工作专班下设5个巡查小组,具体如下:

1.第一巡查小组

长:田玉忠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员:区生态环境分局3名干部,属地2名干部

2.第二巡查小组

张佳路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员:区生态环境分局3名干部,属地2名干部

3.第三巡查小组

长:杜八宽  市生态环境局派驻回民分局纪检组组长

员:区生态环境分局3名干部,属地2名干部

4.第四巡查小组

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员:区生态环境分局3名干部,属地2名干部

5.第五巡查小组

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大队长

员:区生态环境分局3名干部,属地2名干部

二、具体分工

(一)5个巡查小组负责每日18:00至20:00深入攸攸板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储存、燃用散煤劈柴等高污染燃料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将相关数据于当日21:00前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同时,现场发放执法通知单,告知属地限期次日中午12:00前将散煤、劈柴等高污染燃料清运到位。各巡查小组第一次检查工作按照以下分工落实:

第一巡查小组负责:环河办、通道办、中山办、新华办

第二巡查小组负责:光明办、钢铁办

第三巡查小组负责:海西办

第四巡查小组、第五巡查小组负责:攸攸板镇

工作专班将根据进度适时调整各巡查小组任务分工,最终统一集中检查攸攸板镇,确保辖区入户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二)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根据各巡查小组当日巡查结果,于次日下午对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同时,负责汇总各巡查小组当日巡查结果及属地对前一日巡查反馈结果整改相关情况,形成督查专报,于当日22:00前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

(三)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本着对辖区居民高度负责的原则,指定负责燃煤散烧综合治理的副科级干部作为联系人,积极配合并全程参与各巡查小组巡查工作,发现使用散煤、劈柴等高污染燃料的情况于次日12:00前全部整改到位,下午3:00前将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区政府督查室(明确时间、具体问题、整改成效,附前后对比图片)。

同时,自行组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及网格员全天候不间断开展检查工作,发现私烧散煤、劈柴等高污染燃料的情况立即处理,并对居民采暖情况进行调查,大力宣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相关政策及政府煤价补贴,劝导居民购置清洁燃煤及使用引燃块。

(四)区住建局负责保障居民清洁煤炭供应,配合镇办按照需求及时将清洁煤炭配发到位,并足量供应引燃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保护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攸攸板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将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领导、包片干部、网格员,实行责任包干,确保整体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督办整改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督查、有落实、有成效。工作专班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查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群众诉求,并将处理散煤、劈柴问题过程中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达到改善大气环境、长久惠及民生的效果。

(三)严肃责任追究。区委、区政府将根据每日督查专报反馈结果,对散煤、劈柴等高污染燃料管控不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区域空气质量问题突出的地区,将约谈主要负责人,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对于大气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整改工作滞后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主要负责人,移交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