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以全新的视角、融合的理念、开放的思维,整体科学谋划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有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回民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回民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全新的视角、融合的理念、开放的思维,整体科学谋划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有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确保高质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政策背景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呼规委办字〔2020〕3号)提出,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提质增效、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传承。要坚持共同缔造,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要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
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二)规划范围
回民区所辖攸攸板镇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外,以一个或相邻、连片的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
(三)规划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工作为前提,落实“多规合一”规定,结合村域功能定位,理清村庄发展思路,明确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优先顺序,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引导,统筹安排各类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科学有效引导村庄规划建设,促进乡村振兴。
(四)编制主体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回民区政府统一部署,自然资源局回民分局统筹协调,攸攸板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民全程参与。
(五)工作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提质增效、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共同缔造,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
(六)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的期限应与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本轮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编制的必要性
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村庄规划的合法依规编制,是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制度的前提,对村域内自然资源载体进行可持续利用管制的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空间用途及开发利用限制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利用许可、用途变更审批和开发利用监管等环节,对山水林田湖等所有国土空间要素统一进行分区分类用途管制,有效管制村域内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
实用性村庄规划是保护特色资源,传承历史文脉的需要。实用性村庄规划能更好地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民族特色、古茶树等特色资源, 规划的合理引导、科学管控,能有效指导村庄健康发展,共同构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美丽村庄。在村庄规划编制实践中,因村施策,依据村庄特色,确定规划类型。
四、编制工作委员会组成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回民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禹海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袁正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靳国强 区财政局局长
吕 方 区发改委主任
段臻乐 区区域经济局局长
王 军 区住建局负责人
乔银梅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于长红 区林草原分局局长
孙桂英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晨 区民政局局长
马黎民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盼忠 区教育局局长
闫海涛 区审计局局长
马文成 区统计局局长
李伟华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康正浩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田玉忠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 斌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赵志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金海涛 区卫健委主任
刘晨晨 攸攸板镇镇长
编制工作委员会在攸攸板镇政府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和日常事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工作,研究解决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同时,要指导好各有关地区、各部门做好所属行业法律法规、行业现状、基础资料收集、重大事项研究、发展规划等工作,于每月15日将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办公室主任由刘晨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斌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五、村庄概况
回民区辖区面积194平方公里,共辖涉农行政村(社区)14个,均属攸攸板镇管辖。初步确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乡村地区共9个行政村(社区):
1、回民区攸攸板镇东棚子村,搬迁撤并类。
2、回民区攸攸板镇西乌素图村,城郊融合类。
3、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城郊融合类。
4、回民区攸攸板镇元山子村,城郊融合类。
5、回民区攸攸板镇坝口子村,城郊融合类。
6、回民区攸攸板镇一间房社区,搬迁撤并类。
7、回民区攸攸板镇毫赖沟村,城郊融合类。
8、回民区攸攸板镇段家窑村,特色保护类。
9、回民区攸攸板镇厂汉板社区,搬迁撤并类。

六、规划思路
(一)技术路线
首先,村庄规划的对象是行政村的全域。从整个技术路线上来看,更多的是从现状出发,包括人口、产业、设施和村庄的特色等等,摸清“家底”,然后根据相关的政策和上位规划,结合自身的诉求来判断发展趋势,谋划村庄的发展定位,包括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有关方面的支撑,最终形成近期建设实施的计划。这是对于行政村的全域而言的,对于其中的若干个村民点,应根据具体的建设需求进行村庄分类,例如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郊融合等,不同类型的村庄具有不同的建设需求,分类后应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居民点的详细设计。

其次,要符合生态红线内管控规则。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同时,应符合水源保护区管控规则。在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设置排污口;
2、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3、建设向水体或者河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4、非法采矿、毁林开荒、破坏植被;
5、使用炸药、高残留农药及其他有毒物质;
6、堆放、存储、填埋或者向水体倾倒废渣、垃圾、污染物;
7、对水体造成污染的其他行为。
(二)内容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在把握方向和坚守底线的前提下,立足村庄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确定村庄空间布局优化方案。主要包括:
1、统筹村庄发展目标;
2、统筹生态保护修复;
3、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4、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5、统筹基础设施和本公共服务布局;
6、统筹产业发展空间;
7、统筹农村牧区住房布局;
8、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
(三)成果呈现
规划成果一般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表格、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及其他资料。搬迁撤并类村庄可仅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也可与本苏木乡镇范围内其他类型的村庄共同编制规划。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应涵盖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文化传承等内容,编制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规划。特色保护类村庄在上述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空间品质规划设计等内容。牧区村庄可探索采用“两图两表一规则”的成果表达形式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包括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图;村庄规划目标表、村庄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