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回民区2022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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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回民区2022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

​ 回政办发〔2022〕13号    

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回民区2022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回民区2022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我区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为根本,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各项治理举措,早日实现首府“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环境为民。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立足“两个屏障”及“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战略定位,持续提高首府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焦重污染天气应对、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和臭氧防治等重点任务,围绕清洁取暖改造、锅炉提标改造、柴油货车管控、秸秆禁烧等开展攻坚行动。科学划定攻坚重点区域、领域、措施,严格依法治理、依法监管。

(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双碳”目标要求,将攻坚行动与减污降碳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系统治理。

(四)坚持部门协作、合力攻坚。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治污合力,共同推动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压实地区、部门责任,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落实落细。

三、重点任务

按照空气质量稳步改善、提升的总目标,实施八大攻坚行动,制定24项攻坚措施,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攻坚行动

1.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清零”。因地制宜,实施“拆”“禁”“改”工作,完成二环路区域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对禁燃区范围内长期(一年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屋和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建立台账、张榜公示,不能清洁取暖改造的房屋、仓房、南房等禁止出租,危房严禁居住;对建筑结构符合改造条件的5825户房屋(居民5648户、出租房54户、商业123户)实施煤改电清洁化取暖改造。

责任领导:禹海军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

2.加强散煤管控。七办一镇、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局面。严把运输关口,在主要进城口、进村(社区、街道)路口布设运煤车辆检查卡点,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严禁散煤入城。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坚决制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

责任领导:呼和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办一镇

(二)实施锅炉拆除和提标改造攻坚行动

3.做好源头管控。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热源性燃煤锅炉;区政府所在地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七办一镇

4.关停改造建成区燃煤锅炉。大力开展供热企业整合,压减优化运营主体,实现供热资源合理调配。完成怡康居、昌盛泰两家燃煤锅炉房清洁热源替代。

责任领导:禹海军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

(三)实施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管控攻坚行动

5.扩大禁止燃放范围。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发布《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的通告》,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扩大至全区行政区域内。

责任领导:张海涛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6.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查处力度。对全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排查,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网点。

责任领导:张海涛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办一镇

7.加强违规拉运和燃放烟花爆竹监管力度。各辖区派出所在重点管控时段抽调专人负责违规燃放警情线索的接报及查处。将个人拉运烟花爆竹行为纳入日常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违规拉运的予以清缴。

责任领导:张文铎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8.加强重点时段管控。以节庆节日等为重点管控时段,组织实施巡查检查。

1)公安部门组织不少于五分之一警力,城管部门组织不少于五分之一的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2)七办一镇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本地常住人口2%比例的禁放队伍参与管控。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燃放行为进行包干管控,每个村(社区)的巡查人员不少于10人;

3)各小区物业对小区内的燃放进行包干管控,所在社区巡查人员对小区管控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领导:呼和、张文铎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9.强化公共区域管控。对各类公园、游园、小区大门外等公共区域实施定点管控,杜绝公共场所聚集性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取缔街面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强化对沿街商铺宣传教育,严厉查处沿街商铺违规燃放行为。

责任领导:呼和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公安分局,七办一镇

10.加强宣传教育。协调广播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对七办一镇管控不到位情况予以曝光;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向全区手机用户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四)实施秸秆禁烧攻坚行动

11.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区农牧局做好秸秆回收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督导攸攸板镇政府确保秸秆及时离田并得到高效综合利用,2022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攸攸板镇

12.实行“净地”管理。制定《回民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对秸秆收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秸秆收集要实现“净地”,避免留茬过高(大于10厘米)或回收不彻底引发燃烧。建立秸秆离田工作计划,从11月1日起对秸秆离田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攸攸板镇

13.加强巡查问责。攸攸板镇、各行政村均要成立专项巡查组,对本辖区的秸秆离田和焚烧情况进行巡查,并建立台账。发现秸秆焚烧行为及时通报属地,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发现火点的地区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攸攸板镇

(五)实施扬尘管控攻坚行动

14.进一步细化扬尘管控措施。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土石方工程,开展以下监管措施:

1)开工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并与管理部门平台联网;

2)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放置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要密闭存放或严密苫盖,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

3)土方施工等采取湿法作业,安装喷雾或喷淋等降尘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4)装饰装修工程所需散装物料(白灰、粉煤灰)等,必须密闭室存放;

5)拆除作业要采用“湿法”作业,拆除过程中要采取洒水、喷淋、喷雾降尘等措施,控制尘土飞扬;

6)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洒水不少于1次;

7)拆除施工完工后和暂不施工的现场要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必须安装自动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

责任领导:呼和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15.严格管控渣土运输车辆。严格车辆准入备案审查,不符合出厂技术规范和渣土清运标准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采取驻场监督、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设站检查等方式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全区域、全天候监管,发现超载、不密闭或密闭不严、乱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

责任领导:呼和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交管大队、七办一镇

16.执行绿色施工标准。全区建筑工地全面推广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实施全密闭化作业。建成区周边渣土运输线路、固体废物运输线路实现硬化并建立保洁制度。

责任领导:呼和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六)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攻坚行动

17.实施PM2.5和O3协同控制。围绕石化、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清单。针对关键环节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照源头替换、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措施,制定并执行“一厂一策”达标方案。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8.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实行VOCs排放总量控制,取消石化、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提升VOCs治理水平,收集率、治理率、去除率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企业必须进行改造。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9.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开展臭氧源解析,持续实施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重点时段(10时至17时)臭氧管控,遏制臭氧上升趋势。

1)工业源管控方面,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制药等涉VOCs行业主动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排放量;

2)生活源管控方面,餐饮业对油烟净化设施完成维护保养和活性炭更换,并建立台账做好养护记录;

3)施工源管控方面,禁止房屋建筑、市政道路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墙体喷涂、切割焊接、装修装饰、市政道路规划、围栏刷漆、沥青摊铺等作业;

4)加油站、储油库管控方面,严格油品储、运、销油气挥发逸散,供给成品汽油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及石化、化工企业禁止实施装卸业务并引导开展夜间加油降价促销活动。

责任领导:呼和、代维东、禹海军、李锐亨

牵头单位:措施(1)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措施(2)区市场监管局;措施(3)区城管执法局、住建局;措施(4)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七)实施“两高”项目管控攻坚行动

20.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煤电、建材、石化、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等“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换。产能置换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等产能。

责任领导:李锐亨

牵头单位:工信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21.大力推进节能改造和清洁生产。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制定2022年节能改造清单,力争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继续实施好清洁生产改造,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年度任务,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

责任领导:李锐亨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分局,七办一镇

22.严格环境保护硬约束。国家排放标准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八)实施监管能力现代化提升攻坚行动

23.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人职责,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七办一镇

24.加快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依托我区现有行政区划的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并实施以区政府为一级,乡镇(办事处)为二级,村民委员会(社区)为三级的网格化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责任领导:代维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七办一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回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将方案目标和重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沟通对接、解决问题、形成合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落实项目资金。在散煤清洁采暖改造、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方面要积极申报中央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区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资金要向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倾斜,确保重点任务有项目支撑、有资金保障。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2022年领导干部实绩目标考核内容,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地区和部门,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区政府督查室将本方案工作任务列入区本级2022年度督查检查重点事项,按季度对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地区、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