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字体(    )  打印

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回民区“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回政办发〔2022〕28号    

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阿拉善北路区域服务中心、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关注困难群众的社会公益活动。此项活动切实保障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社会救助、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角(点)、“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等人道救助项目的开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首府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43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募捐活动从7月18日开始,8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我区将随时进行督查、通报、公布募捐结果。请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当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博爱一日捐”募捐额度

鼓励个人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以一天的工资为参考数: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100元、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为困难群众献出一片爱心。

三、募集资金用途

自2006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开展以来,区红十字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所捐款物通过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大病救助”等惠民活动,将募集资金用于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和受灾群众。

按照自治区红十字会有关“博爱一日捐”募捐款的使用要求20%用于备灾救灾储备金;30%用于人道救助、灾害救援以及“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品牌救助项目;50%用于符合红十字宗旨5x1项目、应急救护点建设等民生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地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在推动社会互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募捐形式

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选派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干部职工捐款,做到参与率100%,圆满完成2022年“博爱一日捐”工作任务。请各单位将捐款人姓名、捐款数额等信息统一报送区红十字会(区政府2号楼二楼207房间)。

捐款方式

银行转账,完成转账后需将转账回单交至区红十字会。

联 系 人:董雅玲

联系电话:办公室:3821470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北街支行

账    号:0602001029200094726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二)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导向和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对捐助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捐善款、献爱心”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区红十字会将募捐活动情况和募捐款项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四)对在募捐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此项工作将由政府办督查室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进行全区通报。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