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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清政发〔2018〕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我县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普及和评审工作。根据项目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确定清水河县泥塑、五谷画等5个项目入选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清水河县泥塑

2、清水河县五谷画

3、清水河县火绘

4、清水河县碓臼捣糕制作技艺

5、清水河县凉糕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