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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清水河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的通知

清政发〔201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清水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审核认定,确定涉及清水河县银器制作、米画制作等8大类的10名传承人,为清水河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1、清水河县银器制作技艺传承人王虎在

2、清水河县米画制作技艺传承人杨粉花

3、清水河县踢鼓子秧歌传承人孙七小

4、清水河县布艺传承人张翠连

5、清水河县瓷艺传承人康雄

6、清水河县瓷艺传承人薛成俊

7、清水河县米醋制作技艺传承人卢录英

8、清水河县米醋制作技艺传承人韩亮

9、清水河县火绘传承人李焕

10、清水河县骡驮轿婚俗传承人白浩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重要特征,各乡镇、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清水河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