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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清水河县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政发〔2018〕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水河县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水河县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31号)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8〕1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 目标任务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8〕1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县承担8万亩的重要农产品(大豆)划定任务。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

三、划定依据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31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8〕13号)。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等。

       (三)我县国民经济发展、现代农牧业、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等相关领域“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

       (四)农产品种植传统和生产能力情况,近三年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

四、划定要求和标准

   (一)划定要求。

划定“两区”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四个优先”、“四个禁止”。

三个必须:必须是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优质地块;必须是四大作物种植优势区。

四个优先:优先选择基础设施配套的水浇地或比较平整的高标准旱耕地;优先选择生产潜力高的地块;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

四个禁止:禁止将退耕的地块划入;禁止将生态条件脆弱的地块划入;禁止将污染严重的地块划入;禁止将设施农业用地划入。

   (二)划定标准。

1.耕地基础条件好,四至清楚、相对平整(坡度15度以下)、地力稳定。划定的“两区”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平原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丘陵区不低于100亩。

2.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生态环境优良,产品产量高,品质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3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集中连片耕地。

五、划定方法

    (一)编制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二)做好准备工作。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并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

       (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组织划定。“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工作。

1.图件制作。搜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文本、图件、数据资料。委托专业机构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判读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制成“两区”划定工作底图。

2.实地勘查。根据制成的工作底图,进行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两区”片块内农牧业基础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无误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

3.公告公示。将公示材料交由乡镇、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两区”划定涉及的乡镇、村(组)进行张榜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村(组)签章确认。

4.建立数据库。“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入库。

5.检查验收。“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内业监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农牧业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组织对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

6.成果管理。“两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县农牧业局逐级备案至市农牧业局、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作为今后落实中央和地方支持“两区”建设与管护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两区”划定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亢永强县长任组长,李军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牧业局、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和承担相关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两区”划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划定工作,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亢永强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军   政府副县长、韭菜庄乡党委书记

成   员:张忠良   县农牧业局局长  

                    关怀裕   县发改经信局副局长

                    孙昌山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俊权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刘先在   喇嘛湾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乔志勇   宏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赵建军   老牛湾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白世亮   窑沟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柴宝铜   北堡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乔   升   韭菜庄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荣   杰   五良太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张忠良(兼),办公室具体负责划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县农牧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两区”划定工作。主要是制定划定工作方案,确定划定标准,验收评价考核规程,做好登记造册、上图入库等工作。

(四)我县自然状况较差,耕地凌乱分散,“两区”划定任务工作量大,县财政要列入预算,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划定工作顺利完成。

(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划定工作有序开展。

(六)加强督导考评。自本方案下发开始,县农牧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划定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形成检查备忘录,将督查情况上报市农牧业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