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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清水河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的通知

清政发〔2018〕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清水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审核认定,确定涉及清水河县银器制作、米画制作等8大类的8名传承人,为清水河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1、清水河县荞面圪团制作技艺传承人刘花

2、清水河县木榨榨油制作技艺传承人刘荣

3、清水河县酸米饭制作技艺传承人李仲萍

4、清水河县抿豆面制作技艺传承人许桂梅

5、清水河县石窑洞制作技艺传承人刘仝存

6、清水河县莜面制作技艺传承人高招小

7、清水河县油炸糕制作技艺传承人张四凤

8、清水河县石刻技艺传承人郭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重要特征,各乡镇、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清水河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