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防火委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清水河县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河县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3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宣贯结合,全面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坚持实战化训练,着力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努力减少较大亡人火灾,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推动落实工作措施机制。持续推动落实“二十横二十纵”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消防安全管理“路长制”“乡镇长制”工作机制,落实“五级实名制”排查,不断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培训。6月底前,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等进行培训授课,大力宣传介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3、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消防大队要每月向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1次消防工作情况。推动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推动防火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消防大队要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建设,在春夏火灾防控期间,组织住建、民政、教育、卫计、文体等行业部门开展消防管理示范建设,8月底前至少组织住建、民政、教育、卫计、文体每个行业部门完成不少于1个消防管理示范建设达标单位。积极指导其他部门制定行业消防管理规定,推动其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每季度向重点行业部门通报1次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监管,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5、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自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春夏火灾防控期间,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二)强化火灾隐患治理
1、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要认真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农村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等火灾隐患,严查大风天室外用火、柴草等可燃物堆垛设置在电气线路下方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志愿消防队和消防站(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发生。
2、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6月底前,消防大队要再摸排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组织媒体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3、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9月底前,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完成率达到 60%。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及单位业主。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4、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检查。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以及高考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
1、加强火灾高风险场所监管。6月底前,全面摸排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敏感场所,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要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落实“一场所、一对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因情施策、分类整治,并与9月20日前整改完毕。
2、加强火灾高发易发场所监管。各乡镇、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各部门要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督促10人以上的群租房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必须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要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及监督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严厉查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良性发展。每季度至少推选1起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典型案例。
4、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提请政府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各行业领域同步落实消防管理。加快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6月底前,“智慧消防”平台实现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功能,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
(四)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深化体能技能训练。按照《2018年训练工作计划》,分级分岗位开展体能课目训练,组织开展比武竞赛和体能训练阶段考核验收。狠抓夏训工作,建立“营区、单位、基地”三位一体训练机制,将训练工作搞活抓实,强化单兵体能带装训练、班组技能带水训练、整建制中队战术合成带火训练。
2、加强基地化培训。利用支队训练基地,开展指挥员、攻坚组队员集中轮训。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培训每期不少于10天,突出力量编成、火情侦察、作战部署、安全防护、战斗展开等初战指挥训练。攻坚组队员和班长骨干培训不少于20天, 突出班组指挥、内攻灭火、人员搜救、安全行动等技术训练。
3、强化实战化演练。推行“四个半天”熟悉演练模式,围绕“高低大化”场所,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消防大队每两周开展不少于1次熟悉演练,消防中队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熟悉演练。
4、推进专业队建设。建强灭火救援攻坚队伍,人员配齐、装备配强,研究专业训练科目和事故处置对策,完善攻坚队伍战斗编程。
5、规范执勤战备秩序。进一步完善与专职消防队、小型站、微型站的联动联勤联训制度,全力打造“1+2+X”作战体系,建立“4+12区域互补”作战模式。加强经常性战备教育,落实等级战备要求,规范灭火救援等级调派,落实战备值班和全勤指挥制度。制定《灭火救援组织指挥规程》,规范接警调度、组织指挥、区域协同、力量编成等作战程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官兵伤亡事故发生。
6、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大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将专职消防队伍纳入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加大联勤、联训力度,提高初期控火和联合作战能力。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部署开展“平安融入品牌”行动,将消防宣传融入当地知名品牌产品宣传、销售等环节。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做好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参赛组织工作,选拔一批优秀作品集中进行宣传推荐。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宣传活动。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结合春夏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大力宣传灭火救援典型事迹和重大灭火救援行动。县电视台每月播出不少于150(次)。县广播电台每月播出消防提示不少于3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不少于1条,同时在重要节点向重点人群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向内蒙古电视台法制专线和北方周末报的投稿力度。定期开放消防站,消防中队每周开放不少于1次。做好消防科普馆的建设与开放工作,对消防科普讲解员集中进行一次培训,积极发动中小学生、重点单位员工等人群参观体验。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做到逢检查必宣传,将台账整理存档。
(六)强化部队管理教育
1、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扎实开展消防改革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讲清党中央的决策意图和消防改革的重大意义,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2、严格部队管理工作。推进法治警营建设,做深做细“两个经常性”工作,深化“五无”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夏季百日安全防事故大检查,围绕车辆安全、资金安全、网络安全、作战训练安全等,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队从严从紧加强队伍管理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纪律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保持队伍安全稳定,预防和遏制事故案件发生。
三、工作步骤
全县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至6月10日)。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1日至9月10日)。按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坚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春夏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火灾不增,确保火灾和部队管理形势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