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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清水河县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政办发〔2018〕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水河县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水河县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5月20日是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对于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广大残疾人共奔小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激发全社会扶残助残热情,塑造文明和谐友爱氛围具有重要意义。为精心组织好此次全国助残日各项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精神和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以及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导广大残疾人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更加充分地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县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加强措施,明确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助残日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县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聚焦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康复服务、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就业增收、托养照护、无障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落实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2.县卫计局要发挥部门优势,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实施精准康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大残疾预防人才培养、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3.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残联、住建局等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残疾人援助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要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及有关部门要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制定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拓宽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扶持政策。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和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助残日期间,县残联积极协调职业中学种植基地安置残疾人就业。

5.县教育局要贯彻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发展特殊教育,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6.县工会、团委、妇联要采用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县残疾人专门协会要组织各类别残疾人开展喜闻乐观的活动,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动员全社会扶残助残。

7.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养老院,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宣传要求

(一)县委宣传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县文体广电局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残联成立30周年以及本次助残日主题,着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力措施和政策,大力挖掘培养残疾人自强不息和助残先锋模范,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县残联要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栏的作用,广泛普及残疾预防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残疾预防的重视和了解,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


附件: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附件

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关注残疾人民生,关心残疾人生活

2、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3、精准扶贫残疾人,共圆美丽中国梦

4、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5、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共享文明成果,残健同步小康

7、加强残疾预防,健康助力小康

8、残健共融,互助友爱

9、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0、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11、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12、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3、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残疾人实现文化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