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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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政发〔2019〕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各部、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政府其他领导协助县长工作。经研究决定,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亢永强  党组书记、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局。

张敏春  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财政税收、国有资产、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清欠、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工作,协调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工作。

分管: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地震局、矿产资源管理站。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武部、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国家统计局清水河县调查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局、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地震台、人民银行清水河县分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崇英  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民族事务、公安、司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法制、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

分管:信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司法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宗教事务局、网信办、县公安交管大队、武警清水河县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谢军  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工作。

分管: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院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医疗保障局。

联系:运管分局、呼运清水河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祁俊虎  党组成员:协助县长负责民政、水务、文化旅游、体育、库区移民等工作。

分管:民政局、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局)、移民办、老牛湾山峡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老牛坡党员干部教育中心、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出版广电局、红十字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军  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乡村振兴、科技、林业草原、扶贫开发、供销等工作。

分管: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地质公园管理局、供销社、内蒙古清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清水河县复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清水河县安居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气象局、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农业银行清水河县支行、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会扶贫促进会、老区建设促进会、水文站。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永平  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工业经济、非公经济、教育、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商贸物流、盐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规划、不动产登记、土地收储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城区供排水工作方面)、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房屋征收办、清水河县自来水公司、清水河县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河县清盛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共青团清水河县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供电分局、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分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水河县支行、热力公司、石油公司、邮政集团清水河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清水河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清水河县分公司、中国电信清水河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在俊同志:协助县长负责办公室、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外事等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保密机要局、档案局、外事工作办公室、政府侨务办公室。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杜贵忠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协助县长负责工业园区、绿色食品加工园区、招商引资等工作,主持工业园区工作。

分管:清水河县经园开发有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