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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水河县农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
保障排查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政发〔2019〕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水河县农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排查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清水河县农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19]25号)和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卫健委、扶贫办《关于印发农村牧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排查及整改方案的通知》(内水农[2019]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切实查找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无保障被脱贫问题,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凡属于提档升级和不影响安全保障的其他问题要区别开来,另行研究解决。

(一)排查范围。排查全县所有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退出)的饮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二)排查内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四项指标达标情况,以及供水工程的季节性水质和冬季冰冻停水问题。

(三)排查依据。按照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水农[2018]188号)有关要求,以中国水利协会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为标准。

(四)排查方法。集中供水工程以工程为单位逐处进行排查,供水水质由县疾控中心开展水样检测后进行评价;分散式供水工程以户为单位逐户进行排查,供水水质按中国水利协会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中“望、闻、问、尝”的方法进行评价,通过“望、闻、问、尝”不能定性的可进行水质检测。

(五)整改内容。由于管网冻害、设备故障等维护不到位、不及时导致不能正常供水的,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由于运行管理不善导致的饮水不安全,要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管理人员、管理经费,加强技术培训和资金保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由于水源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设备管网老化等需要改造提升的工程类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加快开工建设,限期整改到位。对目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且原因已查明,并列入2019年度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计划的项目,按本次整改的时限完成工程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清水河县农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亢永强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谢军 (政府副县长)

          祁俊虎 (政府副县长)

          李   军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孙昌山 (县财政局局长)

          王   青 (县扶贫办主任)

          谢春龙 (县水务局局长、北堡乡党委书记)

          曹   鑫 (县卫健委主任)

          赵   英 (城关镇党委书记)

          刘先在 (喇嘛湾镇镇长)

          乔志勇 (宏河镇镇长)

          孟俊权 (老牛湾镇党委书记)

          王云峰 (韭菜庄乡乡长)

          柴宝铜 (北堡乡乡长)

          白世亮 (窑沟乡党委书记)

          荣   杰 (五良太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谢春龙(兼),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水务或扶贫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和落实办理。同时,实行县级领导包联乡镇督导机制,张谢军副县长包联城关镇、喇嘛湾镇,祁俊虎副县长包联宏河镇、老牛湾镇、北堡乡、窑沟乡,李军副县长包联韭菜庄乡、五良太乡。

三、明确职责分工

对照自治区水利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农村牧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排查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农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排查整改资金的筹措工作。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和扶贫资金用于农村牧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水农[2019]43号)、《关于印发农村牧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排查及整改方案的通知》(内水农[2019]4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19]25号)文件精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拨付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确保排查整改工作顺利推进。(责任人:孙昌山)

县扶贫办:负责向县水务局、卫健委等成员单位提供全县贫困人口花名和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名单。及时分配下达专项资金(责任人:王青)

县卫健委:负责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水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按时提交县水务局。(责任人:曹鑫)

县水务局:负责除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评价之外的饮水安全达标认定工作和季节性水质和冰冻停水问题的排查工作,向县疾控中心提供需要检测的集中供水工程清单。负责实施完成2019年度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其它投资额度较大的新建项目。(责任人:谢春龙)

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各行政区域内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村以及贫困人口饮水工程的问题排查汇总工作。会同县水务、卫健等部门完成饮水安全达标检测认定等工作。负责完成以下问题的整改工作:因管网冻害、设备故障等维护不到位、不及时导致不能正常供水问题;因运行管理不善导致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因水源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设备管网老化等需要改造提升的工程类问题。(责任人:各乡镇党政负责人)

四、严格工作时限

本通知下发后,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排查整改各项工作随即全面展开。

7月10日前,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议,提供有关贫困人口的花名清单和村庄名单、引水工程清单。

7月15日前,完成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排查工作。

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

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排查及整改工作任务。

五、加强督导调度。

各包联乡镇领导要加强对乡镇和部门排查及整改工作的督导,定期调度研判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反馈有关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排查及整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