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文件 字体(    )  打印

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优势特色旅游业
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清政发[2019]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优势特色旅游业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优势特色旅游业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发展我县优势特色旅游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5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9 ]1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17〕63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产业融合和体制创新,坚持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努力将我县建设成为呼包鄂地区和晋陕蒙交界带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宜居宜游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胜地。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全县旅游和其他产业深度融合,产业投资体制更加健全,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更加完备,景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旅游品牌和形象更加突出,县域旅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旅游业增加值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成为我县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规划体系。

1、制定全域旅游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完成《清水河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及配套的《清水河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清水河县全域旅游三年行动计划》、《老牛湾·呼包鄂段旅游协同发展区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依据县全域旅游规划,完善各景区景点建设规划。统筹衔接旅游规划与土地、城乡、交通、商贸、文化等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要充分考虑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保障满足旅游功能需求。(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二)推进旅游融合发展。

2、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加快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旅游区、老牛坡红色文化旅游区、石峡口生态旅游度假区、云滚洞度假山庄、泉寿湾休闲度假区续建和改扩建,整合周边黄河、长城、古城、寺庙、瓷窑等自然景观、遗迹遗址、古村民居和红色资源、生态资源,提升景区内涵,丰富旅游内容。依托县境内长城、遗迹遗址,规划建设长城文化公园。依托宏河镇后城嘴石城遗址、岔河口环壕聚落遗址、公主德政碑等,规划建设遗址公园和文化驿站。依托当阳桥库区、石峡口库区和浑河国家湿地公园、摇铃沟自然保护区,盘活水利部门国有闲置资产,打造水生态旅游精品景区。整合街区资源,在城关镇城区内,重点打造1条美食、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街区,振兴2-3家餐饮老字号,促进夜旅游休闲消费。深入挖掘整理地域文化资源,整合文化演艺资源,创作编演2-3台有吸引力的大型主题旅游演艺节目。(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水务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3、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相结合,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扶贫旅游重点村建设为重点,用足用活国家相关支持政策,让乡村旅游真正火起来,重点实施好城关镇八龙湾美丽乡村、宏河镇高茂泉田园综合体、巴图也田园综合体和韭菜庄乡三岔河灵芝田园综合体等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农特产品、旅游消费品等的研发生产,鼓励支持利用闲置厂房、教室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支持影视、写生、康养、运动、研学、工艺美术等特色潜力行业与旅游业良性互动,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延长旅游产业链。(责任单位:县农牧科技局、发改委、文旅体局、教育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三)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4、加快旅游交通建设。争取将和林盛乐到清水河县高速公路、和林格尔新机场到清水河县高速公路,列入自治区和呼市交通建设规划,并尽快实施;加快推进托县神泉至清水河县冯家塔沿黄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实现呼市1小时直达清水河。与山西偏关县和黄万公司合作,规划建设老牛湾跨河连接路桥工程,实现黄河老牛湾峡谷两省(区)三县共同保护开发。争取建设老牛湾至荣乌高速清水河南出口连接线,将沿黄河和沿长城两大旅游带串联起来形成大旅游圈。(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发改委)

5、完善旅游配套功能及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在城关镇城区,规划新建或改建既有建筑,高标准建设全县旅游集散中心。完成全县重点旅游景区、旅游乡镇、旅游特色村的供水、供电、金融、网络、通信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所有旅游景区全部建设标准化的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所有旅游景区全部配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报警系统。全面推行宾馆饭店、农家乐等接待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和星级建设。(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发改委、公安局、水务局、城管局、金融办、供电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政府)

(四)打造旅游精品工程。

6、培育各类旅游品牌。策划推出各类活动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演艺品牌和节会品牌,丰富县域旅游品牌内涵。突出打造旅游节会品牌。持续举办好长城旅游文化节、老牛湾超马赛、年货节等活动。精心策划、组织举办长城黄河风情摄影节、窑洞艺术节、地标产品美食节、冬季冰雪节、九曲灯游会、山地自行车赛、暑期研学班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节庆、赛事和培训活动,把节会活动和旅游招商、会展、市场营销结合起来,提高节会活动的经济文化效益。(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农牧科技局、教育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五)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7、创新景区管理经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产权明晰、许可经营、保护开发”的原则,以特许经营、托管、转让、承包、租赁、参股、控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整合全县相关国有资源资产,组建成立旅游投资公司,实行自主实体开发经营。(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

8、加强旅游综合整治。加大景区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清除脏乱差现象,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加大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在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接待单位全面推行涉旅行业服务规范。依法严厉查处旅游从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欺客宰客、强买强卖、制售伪劣商品、损毁文物古迹等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燃香活动。完善旅游执法和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强化旅游安全和应急工作。(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宗教局、交管大队等)

9、健全完善“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全县“智慧旅游”网络软件平台,推进交通、公安、气象、应急、卫生、文化、旅游等涉旅数据信息共享。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加大与国内知名在线运营商合作力度,着力培植一批本地化在线旅游运营商。(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交通局、公安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

(六)加强宣传推介。

10、突出主题宣传尽快确定反映我县特色的唯一的旅游主题口号、形象标识、主题歌曲,量身定制各景区景点宣传片、旅游指南和导游词。建立多部门协同推介机制,各单位在对外政务、商务及经济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中,统一使用旅游主题口号、形象标识和主题歌曲开展宣传,提升县域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招商办,各乡镇政府等)

11、加大项目和产品推介。整合长城、黄河、浑河、清水河四条旅游带资源,重点策划包装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吸引力的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主题公园、旅游娱乐休闲大项目,充实完善旅游项目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每年各举办一次大型旅游推介会和招商会(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等)

(七)实现多方协作联动。

12、深入开展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晋、陕、宁、冀、京等省区和鄂、托、和、偏、平等县的合作协作,建立联席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联动互利发展。加强与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公司的协作,争取企业更多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文旅体局、水务局等)

13、主动融入呼和浩特大旅游群。抓住高铁通车、机场搬迁的历史机遇,争取将清水河旅游与呼和浩特旅游打包为一个整体,实现市级层面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统一宣传、统一营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文旅体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各项任务的实施推进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实施督促检查。县文旅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和督导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呼市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制定出台我县促进旅游发展具体的优惠和奖励政策,在项目引进、品牌创建、人才引进、土地供应、基础建设、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各类涉旅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文旅体局、司法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供电分局等)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本级每年度设立旅游发展基金10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若年底有结余,可滚动为下一年使用。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以及对景区、镇村的工作奖励。加大上级专项资金、产业基金和政策性贷款的争取力度,统筹各类项目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以县属旅游投资公司为平台,打包有关可经营资源资产,实现高效融资。

(四)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对乡镇和相关部门旅游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反馈。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