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水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水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残联《关于扎实做好盟市、旗县(市区)残联改革工作的通知》(内残联发〔2019〕19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0〕37号)要求,现就清水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深化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依法依章程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有效破解难题,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广泛参与、充分融合和全面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县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总目标而不懈奋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残疾人共奔小康。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把群众的获得感作为工作实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改革措施
(一)优化残联组织工作职能。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达到65%以上,充实各类别残疾人及亲友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比例达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各类别残疾人及亲友委员数量。在不突破县残联主席团规模的前提下,增加来自基层的兼职副主席人数。
3.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县残联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促进决策与执行更充分地体现各类别残疾人共同意愿。健全执行理事会与各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各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县残联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强工作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门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加强各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门协会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积极作用。
(二)选优配强残疾人干部队伍。
1.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选用“知、懂、爱”残疾人干部,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县残联工作。突出用人导向,逐步建立优化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县残联机关应配有残疾人干部,以增强残疾人代表性。领导班子职数在2个以上的,要储备1名班子残疾人后备干部。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述职制度,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措施。推进残联机关干部在残联系统内外交流。加大选拔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2.加强兼职干部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比例的兼职副理事长,兼职副理事长由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紧密联系的相关领域代表担任,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和优秀的残疾人亲友、退休干部中选拔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兼职所任职务挂钩。
3.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群众的直接联系。县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开展调研不少于60天,带头与困难残疾人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建立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活动。
(三)全面提升残联组织服务水平。
1.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委会(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发挥好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行业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指导基层残联依托乡镇、村委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建好管好用好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乡镇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在村委会(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和职责。
2.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县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构建县、乡镇、村委会(社区)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在统筹利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动建设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改变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分散、管理分割的局面,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服务联动,打通残疾人工作和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3.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把为困难残疾人雪中送炭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实施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加大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推动建立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4.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健全落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动建立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等载体的作用,促进就地受理和解决合理诉求,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切实加强残联组织服务大局能力。
1.积极为决胜全面小康作贡献。配合织密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社会化助残、法律维权“八张服务网”,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加大对残疾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互联网+”扶持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等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残疾人扶贫方式,推动落实残疾人脱贫攻坚责任,把贫困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攻坚重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2.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唱响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残疾人把实现人生梦想融入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共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实现。打造残疾人宣传文化平台,通过各类传播媒介,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普及无障碍理念,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大力推动特殊艺术发展,努力打造具有清水河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牌,为全县残疾人提供优质公益文化服务。
(五)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加强残疾人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真实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逐步建立我县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我县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平台,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以残疾人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2.探索残联社会化工作模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提高购买服务质量、放大购买服务效应。积极培育一批示范性、连锁性和社区类专业化助残社会组织,鼓励成熟性社会组织转入竞争性助残服务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助残服务。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县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切实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
3.提升公益服务能力。指导所属中心聚焦主业,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为县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研究基础、业务指导、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支持。指导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加强全县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4.积极建设“阳光残联”。巩固扩大基础管理建设成果,推动信息公开,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健全县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残疾人服务重点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5.构建残联工作评价体系。以残疾人及亲友、基层组织和第三方评价为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县域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
(六)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残联党组织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残疾人政策。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向党委和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推动党委和政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残联组织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
三、组织实施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残联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