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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清水河县煤炭增产增供工作专班的
通知

清政发〔2022〕12号    

窑沟乡政府,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

为全力推进我县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尽快完成煤矿相关手续办理和产能核增工作,扎实做好今年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煤炭增产增供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胡日查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焦  乾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贵龙     县政府办主任

      王  青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  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杰      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分局局长

      侯玉在     县水务局局长

      杜国东     窑沟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王文戈     刘胡梁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

      贺广忠     天赐源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王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市发改委、工信局的对接和信息报送;负责调度煤矿产能核增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炭增产增供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快推进产能核增手续办理,共同做好全县煤炭增产增供工作。县发改委牵头负责煤矿总体规划、规划环评的编制工作;负责将煤炭增产增供有关精神传达至县内所有煤矿,确保每一家煤矿都能准确领会有关要求;负责对县内煤矿的产销情况进行监管并及时汇总上报。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等部门要明确本单位1名同志承担具体工作,对接煤矿相关手续办理。刘胡梁、天赐源煤炭有限公司要组建专班跟进、落实专人盯办,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按时提供产能核增有关佐证资料,并落实好开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相关部门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煤炭增产增供工作不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