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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县农牧业企业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专班的通知

清政办发〔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农牧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农牧业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海军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白海林     县政府副县长

      张晓宁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贵龙     县政府办主任

       乔占文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吕  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杰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争气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邹利平    县气象分局局长

       张  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  贵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贾丽丽    喇嘛湾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李  健    宏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吕  泳    老牛湾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赵海彦    韭菜庄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杜国东    窑沟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党永彪    北堡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云  霞    五良太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云文清    内蒙古中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主任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乔占文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如下:

1.农业防灾减灾。完善农业企业防灾减灾应对措施,加强防范冬春季大风雨雪和极端低温天气灾害,强化与气象部门联系,科学分析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影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县乡村三级灾情调度网络,强化灾后指导,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2.设施农业安全。重点整治设施农业企业电路老化、裸露,易燃物乱堆乱放、靠近火源、靠近棚室等隐患,全面排查大型基地和规模化园区的用电、用火、易燃物堆放等高风险点和消防器材准备情况,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梁柱、桁架承重不足,棚膜、保温被(草苫)、压膜线破损松懈等隐患。

3.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严把农药登记、生产、经营准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用药组织压力容器、高毒高腐蚀易挥发物质、用电、用火等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

4.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加强施工企业监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施工企业履行安全合约,落实施工安全责任,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加强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农田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机制,强化责任检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域内防溺水工作,重点检查农田机井等涉水工程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5.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环节的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在蔬菜等农产品上非法使用剧毒、高毒限用农药行为,不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的行为,生产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落实检打联动。

6.畜牧生产安全。加强对屠宰企业、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企业安全设备、防护设施、安全制度完善到位。进一步监督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及时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规范用电、供暖、降温、粉碎机、冷库、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以及沼气池、储液罐、饲草饲料堆放场所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7.渔业生产安全。加强渔业生产对大风雨雪和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做好水产养殖设施设备的稳定加固、防冻保护。完善水产养殖场安全生产制度,悬挂安全标识标语,塘口周边做好防护,扶梯、操作平台等处做好防滑。定期巡查维护配套电力设施,防止线路老化漏电,严防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8.企业自身安全。加强对办公区域、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监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本单位供电、供暖、供水、消防、通信、车辆等重要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有实验室的单位抓好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等风险隐患排查,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