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有关精神,加强对我县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清水河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水河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主 任:王惠慜 政府副县长、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 郭 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蒋振林 县民政局局长
郝建英 县残联理事长
成 员:郭金梁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成亮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胡在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伴女 县残联党支部书记、副理事长
马 腾 县医院副院长(儿科主任医师)
田增良 县医院康复师
乔颖弟 县医院心理咨询师
邬喜娥 县医院心理咨询师
张 昊 县医院骨伤科医师
黄彩霞 县残联康复部主任
薛培光 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郭金梁(兼),负责日常工作。
二、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推动我县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咨询、引导和服务。
(三)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建议。
(四)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五)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中出现的问题。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县教育局:负责将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有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配合民政、卫生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县卫健委:负责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医疗、康复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康复训练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县民政局:负责对残疾儿童少年按照政策进行社会救助;配合卫生、残联、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医疗康复服务网络,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
县残联:负责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为基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协助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参与推动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的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