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1〕16号)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呼政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服务清水河县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全县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成立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李 军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白海林 政府副县长
邹利平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 郝晓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小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福钧 县发改委副主任
鄂利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侯建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成俊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清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世忠 县水务局副局长
郝 炜 县住建局副局长
石荣国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淞华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赵补来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杨燕清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韩云婧 县文旅体局副局长
乌英嘎 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郑国伟 喇嘛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建英 宏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柴茂权 老牛湾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李 超 韭菜庄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伟 窑沟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吕俊峰 北堡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赵 鑫 五良太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邹利平同志兼任,负责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
二、相关单位作职责
县发改委:配合完善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保障机制,配合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土、空间规划、气候适应型城镇和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业务体系。构建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健全“云+端”业务技术体系。
县教育局:配合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停课机制。
县财政局:配合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机制。
县住建局:配合实施气象监测站网及气象服务保障体系等建设。
县交通局:配合开展交通高影响天气易发区域风险调查与评估,联合实施气象交通监测站网建设,深化交通气象风险预警服务。
县水务局:配合强化中小河流洪水防治气象保障服务、联防联动和信息共享。
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开展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县农牧和科技局:配合开展气象为农服务“一县一品”建设,开展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推进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地方科研项目体系。开展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积极推进优质农畜产品“气候好产品”认证。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健全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推动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报预警业务,联合实施生态气象与遥感应用能力提升行动,联合推动生态文明气象服务样板区建设。
县文旅体局:配合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停游机制。联合开展生态气候品牌创建,助力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开展植被生态气象监测和风险预警、生态气候承载力评估、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评估。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服务和联防联动。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和职能分工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成效。
(二)健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协调下,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报送信息与各部门对接,根据需要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全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四、其他事项
今后,除县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