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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清水河县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
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清水河
县农牧局”三枚公章的通知

清政办发〔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呼党办发〔2024〕5号)精神,结合《中共清水河县委办公室 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河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党办发〔202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启用“清水河县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清水河县农牧局”三枚公章,原“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两枚公章作废。启用和作废印章印模附后。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