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呼司通字(2024)40号)文件要求, 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我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各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查,现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机构公布如下:
一、法定的行政机关(37个)
清水河县档案局(挂牌于清水河县委办公室)
清水河县国家保密局(挂牌于清水河县委保密机要局)
清水河县宗教事务局(挂牌于清水河县委统战部)
清水河县新闻出版广电局(挂牌于清水河县委宣传部)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清水河县教育局
清水河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清水河县公安局
清水河县民政局
清水河县司法局
清水河县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牌子)
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
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
清水河县水务局
清水河县农牧局(挂乡村振兴局牌子)
清水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挂文物局牌子)
清水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
清水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清水河县应急管理局(挂矿山安全监管局牌子)
清水河县审计局
清水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清水河县统计局
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清水河县医疗保障局
清水河县工信和科技局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清水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清水河县喇嘛湾镇人民政府
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
清水河县老牛湾镇人民政府
清水河县韭菜庄乡人民政府
清水河县窑沟乡人民政府
清水河县北堡乡人民政府
清水河县五良太乡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个)
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烟草专卖局
清水河县气象局
清水河消防救援大队
三、受委托执法的组织(1个)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