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清水河县委《关于马岱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清党干〔2024〕3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吕洁同志任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敏同志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