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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长、副县长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政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县各部、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政府其他领导协助县长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付  宇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审计局。

杨  进(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办公室、政务公开、外事工业经济非公经济、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商贸物流、盐业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税收自然资源、规划、土地收储、不动产登记智慧清水河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金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大数据机关事务工作,协助县长抓审计工作。  

分管: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科技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地震局、统计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水河县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河县通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武部、县委党校、税务局、保密机要局、档案史志馆、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政府侨务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地震台、消防大队、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石油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水河监管支局中国农业银行清水河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水河县支行、内蒙古银行清水河支行、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供电公司、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中心清水河县分中心邮政集团清水河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清水河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清水河县分公司、中国电信清水河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如刚(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民族事务、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杨进副县长抓商务和招商工作

分管: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协助分管: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联系:宗教事务局、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清水河县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建强(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公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司法、政府法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交通管理等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

  分管司法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武警清水河县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晓宁(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等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生态环境分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局、老干部局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分公司)呼运清水河县分公司热力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美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兰牧骑、内蒙古清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融媒体中心、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闻出版广电局、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青(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包括库区移民后续工作)林业草原、供销等工作。

分管: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供销合作联合社内蒙古中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清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科学技术协会、气象局、水文站乡村振兴促进会、老区建设促进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永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主持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工作,负责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了保证工作衔接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部分党组成员、副县长之间实行A、B岗工作机制。杨进同志、张如刚同志互为 A、B岗;刘建强同志、张晓宁同志互为A、B岗;李美娜同志、王青同志互为A、B岗。互为A、B岗的领导同志,一位外出期间,由另一位代行政务活动职责。应急状态下,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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