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现将《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创建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方案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创建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工作方案
2.工业园区升级审批流程图
2025年1月11日
附件1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创建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
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的通知(内工信园区字〔2024〕87号)文件精神,清水河县经济开发区被认定为自治区三类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2023年以来,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连续两年稳定在100亿元以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72号)文件精神,已达到二类工业园区划分标准,现拟申请将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升级为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为顺利创建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结合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工业园区等级动态调整要求,围绕现有产业基础、抢抓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深刻重塑机遇,优化整合各类要素条件,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按照集聚、融合、集中和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资源与能源的有机组合,根据现代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进行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着力提升园区产业承载力,加速优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具有清水河特色的新质生产力,突出国土空间高质量重构、产业门类高质量重塑,将园区打造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新引擎。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确保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如期升级,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
三、工作内容及程序
按照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审批流程,工业园区向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提出升级申请后,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时需提交下述资料:
(一)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实现的工业总产值、税收等相关数据的说明(县经开区、统计局、税务局提供)。
(二)经批准的旗县级及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文本、图集及批复文件(县自然资源局、经开区提供)。
(三)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批复文件(县经开区提供)。
(四)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县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提供)。
(五)清水河县统计、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出具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县统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提供)。
市人民政府收件后批转市工信局牵头办理。市工信局征求市统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等相关部门意见,综合研判后,向市人民政府反馈是否同意升级的意见。同意升级后,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上述五项资料。自治区人民政府收件后批转自治区工信厅牵头办理。自治区工信厅征求自治区党委编办、统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等相关部门意见,综合研判后拟定是否同意工业园区升级,并报自治区政府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自治区政府批复。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5年1月2日—1月10日):各责任部门于2025年1月5日前,将各自所提供的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提交到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专班办公室。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专班办公室及时将申请升级需提交的附件资料,汇总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10日前出具申请升级的请示文件。
(二)报送阶段(2025年1月11日—1月30日):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专班办公室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申请升级全部资料汇总报送市人民政府。县工科、统计、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于2025年1月20日前协调市级相应部门出具同意升级意见。县人民政府协调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30日前出具申请文件,并将申请文件及全部附件资料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审批阶段(2025年1月31日—3月1日):县委编办、工科、统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等部门于2025年2月15日前协调自治区相应部门出具同意升级意见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县人民政府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1日前出具同意升级的批复文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工作落地落实,成立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创建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工作专班。专班主要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研究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创建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付 宇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郭永在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负责人
杨 进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贵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文广 县财政局局长
张 霞 县税务局局长
张国忠 县统计局局长
马 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春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勇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张 杰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由郭永在同志兼任。依据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工作要求,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收集组。
综合协调组组长:于 跃 四级调研员、经开区财审局负责人
成员:张学东 经开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王金锁 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协调、联络园区升级相关事宜。
资料收集组组长:张 富 四级调研员、原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党胜利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关怀裕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
祁志胜 经开区投资促进局负责人
资料收集组成员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具体负责园区升级所需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明确落实责任
县人民政府担负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工业园区升级事项清单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有序有效推进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工作分工、事项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倒排工期表,抢抓时间节点,抓好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保障创建任务达标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
专班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积极统筹各方面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部门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牵头单位要定期调度任务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信息沟通,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创建工作。
(四)严肃考核问责
自治区二类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专班要盯紧时间卡点和任务分工,采取专项督查、全程跟踪等方式,督导各项创建任务的顺利推进。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