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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内蒙古天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
万吨硅铝基新材料项目推进工作组的通知

清政发〔2025〕10号    

县各有关部门:

为加大内蒙古天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硅铝基新材料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力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项目主体责任意识,保障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县政府决定成立该项目推进工作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付  宇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  进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永在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负责人

成  员:孙瑞强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吕  龙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云  璐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  勇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马  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云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建彪   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

        张  杰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贺鹏飞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局负责人

        张仝成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叶国强   内蒙古天皓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吕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顾春生兼任。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推进工作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项目推进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举措、加强调度,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肩负责任,确保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工作组在工作结束后自行解散,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协调配合。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高效服务,对项目推进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切实做到项目推进到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推拖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零干扰”“无障碍”。

(三)强化督查调度。项目工作组视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办公室每周梳理一次项目推进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涉及问题无法解决的,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快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与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重点项目督查组,督查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重点督查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各级各类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