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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政发〔2025〕12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方案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2.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台账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

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2024年8月20日—23日,自治区安委办组织专家对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开展了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工作。针对自治区安委办反馈的16项问题,结合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实际,为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复核问题整改任务,切实提高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提质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现制定如下安全整治提升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十有两禁”标准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悉心听取各级专家建议,认真剖析当前园区建设运行情况,以“适应发展、超前建设”的理念谋划落实基础设施提升补短板工程,坚持“严控安全、严格环保”的方针优化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综合推进、标本兼治,努力实现硬件软件双提升,促进园区本质安全,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园区功能分区与布局,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推进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确保开发区化工园区按时达到较低安全风险水平(D级),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规划体系更加科学健全。坚持集中集约的原则,补充完善园区各类配套安全设施规划,确保符合规范标准和园区实际。同时围绕龙头企业规划设计产业链,按照产业链发展要求布局,坚持上下游关联配套,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能源高效利用。

(二)准入退出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执行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制度,将所有承包商全部纳入并规范管理,进行统一建档和黑名单管理,以降低园区安全监管风险。

(三)配套功能设施更加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完善,服务功能更加齐全,具有较高信息化水平和较强公共服务能力。

(四)安全应急管理更加有力。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协调机构,‌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工作组反馈的16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按期实现开发区化工园区较低安全风险水平(D级)目标。

(一)选址及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园区分4个地块,未形成集中布局。

整改措施:按照化工园区集中联片布局的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扩区的方式,将化工项目布局到化工园区,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化工园区。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马岱、杨勇、党胜利

2.总体规划存在错误:一是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防灾标准不准确,例如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不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 中5.0.4条规定,抗震、排涝标准也需要进一步核对;二是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规划内容有缺项,例如规划文本中缺少应急响应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救援通道的规划布局方案。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防洪、抗震、排涝的国家标准和自治区规定核对修正防灾标准,确保符合规范标准和园区实际。二是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隐患排査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等标准补齐配套安全设施规划。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马岱、张春宇、杨勇

(二)准入和退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3.产业链方面,近五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产业类型较多,涉及煤焦化、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废旧电池和废旧轮胎回收等,化工园区仍未形成明确的产业链和主导产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不利于安全发展。

整改措施:围绕龙头企业设计产业链,加强入园企业审批提升入园企业上下游物料互供关联度,形成明确的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减少危险化学品种类,降低园区安全监管难度。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责任部门: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吕龙、杨勇、党胜利

4.承包商方面,化工园区的承包商台账、黑名单管理等只针对园区发包的项目服务单位,未涵盖园区企业内承包商。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制度,将所有承包商全部纳入,进行统一建档和黑名单管理。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

(三)配套功能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5.供水方面,因清源水务公司集中供水厂尚在建设中,园区在建(三联公司)和拟建企业用水保障可靠性难以保证。

整改措施:在清源水务公司集中供水厂投用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在建和拟建企业用水需求。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清川公司

责任人:张忠、杨勇、党胜利、牛俊文

6.消防水鹤方面,消防水鹤设置在主要通道,未按消防和道路交通相关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取水和交通安全标志标识。

整改措施:按照消防和道路交通相关规范要求,在安置消防水鹤地,设置消防取水和交通安全标志标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杨勇

7.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不符合要求:一是危化品运输停车场停放车辆超出容量,现场核查发现场内停放车辆为20余辆,而设计只有10个车位的容纳量;二是车辆在同一个门口进出,停车场内回车不便;三是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备。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测算停车场停车位需求,根据车辆停放需求,设计建设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二是合理设置车辆出入口,加强危化品停车场的运行管理,合理调度车辆,防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安全风险。三是完善洗车车间、洗罐车间、检维修车间等配套设施,同时建立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智能化管控平台联动,实现对车辆的统一管理、科学调度。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白世亮、杨勇

8.封闭化管理不符合要求:一是未对进出园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二是智能化管控平台没有接入核心控制区人员定位数据;三是封闭管理分区划分与周界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封闭化管理的要求,对进出园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二是将核心控制区人员定位数据接入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管理。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封闭化管理工程,做到封闭管理分区划分与周界一致,确保与园区批复的规划边界相统一。

整改时限:2025年5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

9.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不符合要求:一是未按照服务园区企业的培训需求,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二是所委托的实训基地缺少安全警示教育、工伤预防体验或演示、应急处置等培训设施;三是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不足,无培训管理、课程支持、设备等其他支持功能,无数据同步、通知发送、数据传输等功能。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发展需求,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明确培训课程设置,及时组织开展实训培训。二是按照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要求,对接准格尔旗大路园区与其签订协议,设置安全警示教育、工伤预防体验或演示、应急处置等培训设施。三是按照化工园区技能实训要求,健全培训管理、课程支持、培训设备、数据同步、通知发送、数据传输等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

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张春宇、杨勇、杨文广、党胜利

(四)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0.化工园区已建立了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权责清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但未有效落实和及时修订,一是部分安全管理制度过于简单,缺少可操作性,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在教育培训制度中,缺乏利用实训基地培训人员的相关内容。三是化工园区隐患排查计划落实不到位,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但抽查发现6月份化工园区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的隐患排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依据《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指引(试行)》,结合园区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制度约束的主体、实施内容、流程方法和检查标准等内容;二是完善园区企业应用实训基地开展培训的相关内容,探索利用实训基地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化工园区隐患排查计划,及时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隐患治理有台账。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

11.园区应急联动机制编制过于简单,没有规定各单位在应急响应后应该采取的行动,园区应急联动单位未包括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的单位,如供电、供水、气象、环境监测、通信、医疗救治等。抽查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事件综合演练方案,参演单位未能涵盖应急联动各方,也未能安排各联动单位(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中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的单位)参演,也未启动应急保障单位的应急预案,不利于应急联动各方熟悉事故状态下的应对方式。

整改措施: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应急联动内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今后,对承担应急保障职能的应急联动单位,在综合性演练中设计相应的场景让应急联动单位参与演练以满足实战需求。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分局、清川公司、联通公司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郭斌、张杰、邹利平、孙乐、张仝成、牛俊文、刘文强

12.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不符合要求:一是部分功能没有开发完成,如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风险四色图和企业风险四色图系统没有呈现,封闭入园预约小程序缺少人员预约功能等。二是部分数据没有完成系统对接,如企业门禁数据和人员定位数据、隐患排查等数据没有与园区系统联动。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要求,加快开发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功能,确保企业风险四色图系统在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风险四色图中呈现,完善封闭入园预约小程序中的人员预约功能。二是尽快将企业平台的数据接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接入数据包括企业门禁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双重预防管理系统等的数据对接,确保与园区系统联动。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

13.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缺少县、乡(镇)政府值班室应急联系方式。

整改措施: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补充完善应急预案中应急联系方式。

整改时限:2025年5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

14.消防站出口通道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出口到开发区研发街为下坡路,其坡度大于10度,不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中不应大于3度的要求,下坡之后马上左转,不利于消防车紧急出动。

整改措施: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以及《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有关内容,在改善出口到开发区研发街下坡路的同时,重新设计建设一处消防站消防车辆出口,使消防站消防车辆出口到主干道的坡度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的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杨文广、孙乐

15.气防站建设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气防车,缺少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响应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完善气防站建设。参照SYT6772-2009 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采购气防车一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

牵头部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

责任人:党胜利、张春宇、杨勇、杨文广

16.医疗急救场所不符合要求,县医院距园区45公里,距离较远,不能满足紧急救护需求,喇嘛湾中心卫生院距离较近,但缺少实施危险化学品专业医疗急救的医生。

整改措施: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化工园区化学事故医疗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导则》(T/COSHA007-2021)标准要求,完善喇嘛湾中心卫生院的人员和设备配置,增设医生和设备器材,确保符合紧急救护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31日

牵头部门:县卫健委

责任部门:财政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郭斌、杨文广、党胜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整治提升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成立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专班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研究提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整治提升方案落实情况。专班具体组织人员如下:

组  长:付  宇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郭永在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负责人

杨  进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如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建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王  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贵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文广  县财政局局长

马  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春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勇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白利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杰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郭  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孙建国  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孙  乐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仝成  县供电分局局长

党胜利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负责人

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由郭永在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协调、联络组。

协调组组长:于  跃(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负责人)

成员:张学东(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祁志胜(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负责人)

            王金锁(清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协调组具体负责协调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工作相关事宜。

联络组组长:张  富(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四级调研员)

成员:党胜利(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关怀裕(清水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

联络组成员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具体负责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工作所需资料的联络、收集、上报工作。

(二)明确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担负整治提升工作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整治提升事项清单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有序有效推进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工作分工、事项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倒排工期表,抢抓时间节点,抓好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保障整改提升任务达标落实。

强化部门协同。专班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积极统筹各方面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部门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问题整治牵头单位要定期调度整改提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推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信息沟通,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加强配合、协同推进问题短板整改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整治政策的宣传解读,让涉及企业充分了解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严防负面舆情,确保整治工作获得广泛支持。

(五)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整改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补助,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资金争取,确保每项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六)严肃考核问责。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领导小组要盯紧时间卡点和任务分工,采取专项督查、全程跟踪等方式,督导各项提升任务的顺利推进。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台帐
序 号 主要问题 整治提升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或
进度计划
1 园区分4个地块,未形成集中布局。 按照化工园区集中联片布局的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扩区的方式,将化工项目布局到化工园区,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化工园区。 自然资源局 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2026年12月31日
2 总体规划存在错误:一是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防灾标准不准确,例如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不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 中5.0.4条规定,抗震、排涝标准也需要进一步核对;二是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规划内容有缺项,例如规划文本中缺少应急响应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救援通道的规划布局方案。 一是根据防洪、抗震、排涝的国家标准和自治区规定核对修正防灾标准,确保符合规范标准和园区实际。二是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隐患排査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等标准补齐配套安全设施规划。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3月31日
3 近五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产业类型较多,涉及煤焦化、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废旧电池和废旧轮胎回收等,化工园区仍未形成明确的产业链和主导产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不利于安全发展。 围绕龙头企业设计产业链,加强入园企业审批提升入园企业上下游物料互供关联度,形成明确的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减少危险化学品种类,降低园区安全监管难度。 发改委 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2025年3月31日
4 化工园区的承包商台账、黑名单管理等只针对园区发包的项目服务单位,未涵盖园区企业内承包商。 严格执行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制度,将所有承包商全部纳入,进行统一建档和黑名单管理。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3月31日
5 因清源水务公司集中供水厂尚在建设中,园区在建(三联化工公司)和拟建企业用水保障可靠性难以保证。 在清源水务公司集中供水厂投用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在建和拟建企业用水需求。 水务局 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清川公司 2025年6月30日
6 消防水鹤设置在主要通道,未按消防和道路交通相关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取水和交通安全标志标识。 按照消防和道路交通相关规范要求,在安置消防水鹤地,设置消防取水和交通安全标志标识。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工信和科技局 2024年12月31日
7 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不符合要求:一是危化品运输停车场停放车辆超出容量,现场核查发现场内停放车辆为20余辆,而设计只有10个车位的容纳量;二是车辆在同一个门口进出,停车场内回车不便;三是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备。 一是进一步测算停车场停车位需求,根据车辆停放需求,设计建设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二是合理设置车辆出入口,加强危化品停车场的运行管理,合理调度车辆,防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安全风险。三是完善洗车车间、洗罐车间、检维修车间等配套设施,同时建立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智能化管控平台联动,实现对车辆的统一管理、科学调度。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交通运输局、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10月31日
8 封闭化管理不符合要求:一是未对进出园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二是智能化管控平台没有接入核心控制区人员定位数据;三是封闭管理分区划分与周界不一致。 一是按照封闭化管理的要求,对进出园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二是将核心控制区人员定位数据接入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管理。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封闭化管理工程,做到封闭管理分区划分与周界一致,确保与园区批复的规划边界相统一。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5月31日
9 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不符合要求:一是未按照服务园区企业的培训需求,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二是所委托的实训基地缺少安全警示教育、工伤预防体验或演示、应急处置等培训设施;三是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不足,无培训管理、课程支持、设备等其他支持功能,无数据同步、通知发送、数据传输等功能。 一是根据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发展需求,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明确培训课程设置,及时组织开展实训培训。二是按照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要求,对接准格尔旗大路园区与其签订协议,设置安全警示教育、工伤预防体验或演示、应急处置等培训设施。三是按照化工园区技能实训要求,健全培训管理、课程支持、培训设备、数据同步、通知发送、数据传输等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应急管理局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10 化工园区已建立了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权责清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但未有效落实和及时修订,一是部分安全管理制度过于简单,缺少可操作性,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在教育培训制度中,缺乏利用实训基地培训人员的相关内容。三是化工园区隐患排查计划落实不到位,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但抽查发现6月份化工园区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的隐患排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一是依据《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指引(试行)》,结合园区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制度约束的主体、实施内容、流程方法和检查标准等内容;二是完善园区企业应用实训基地开展培训的相关内容,探索利用实训基地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化工园区隐患排查计划,及时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隐患治理有台帐。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10月31日
11 园区应急联动机制编制过于简单,没有规定各单位在应急响应后应该采取的行动,园区应急联动单位未包括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的单位,如供电、供水、气象、环境监测、通信、医疗救治等。抽查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事件综合演练方案,参演单位未能涵盖应急联动各方,也未能安排各联动单位(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中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的单位)参演,也未启动应急保障单位的应急预案,不利于应急联动各方熟悉事故状态下的应对方式。 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应急联动内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今后,对承担应急保障职能的应急联动单位,在综合性演练中设计相应的场景让应急联动单位参与演练以满足实战需求。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分局、清川公司、联通公司 2025年6月30日
12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不符合要求:一是部分功能没有开发完成,如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风险四色图和企业风险四色图系统没有呈现,封闭入园预约小程序缺少人员预约功能等。二是部分数据没有完成系统对接,如企业门禁数据和人员定位数据、隐患排查等数据没有与园区系统联动。 一是依据《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指引(试行)》,结合园区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制度约束的主体、实施内容、流程方法和检查标准等内容;二是补充园区企业应用实训基地开展培训的相关内容,探索利用实训基地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3月31日
13 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缺少县、乡(镇)政府值班室应急联系方式。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补充完善应急预案中应急联系方式。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5月31日
14 消防站出口通道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出口到开发区研发街为下坡路,其坡度大于10度,不符《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中不应大于3度的要求,下坡之后马上左转,不利于消防车紧急出动。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以及《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有关内容,在改善出口到开发区研发街下坡路的同时,重新设计建设一处消防站消防车辆出口,使消防站消防车辆出口到主干道的坡度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的要求。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6月30日
15 气防站建设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气防车,缺少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响应制度。 按照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完善气防站建设。参照SYT6772-2009 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采购气防车一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16 医疗急救场所不符合要求,县医院距园区45公里,距离较远,不能满足紧急救护需求,喇嘛湾中心卫生院距离较近,但缺少实施危险化学品专业医疗急救的医生。 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化工园区化学事故医疗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导则》(T/COSHA007-2021)标准要求,完善喇嘛湾中心卫生院的人员和设备配置,增设医生和设备器材,确保符合紧急救护要求。 卫健委 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