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经严格公正评审,确定清水河雕塑技法、清水河秘制老汤炖鱼、清水河炖羊肉、清水河大瓮凉粉4个项目入选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现予以公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