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河口管委会,县直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托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县政府党组成员和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春燕县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田文阁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县长:协助党组书记、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编制、交通运输、民政和民族宗教、发改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档案局、信息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人防办、编办、发改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交通局、双拥办、公共交通运输公司。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政协、纪检委、监察委、人武部、工会、团委、妇联、接待办、残疾人联合会。
赵立民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县长,党组成员、副县长石利君负责扶贫工作。
云海龙政府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县长负责党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红十字会。
沈 毅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党组书记、县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交警大队。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田立军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党组书记、县长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乡村振兴、城镇建设、国土资源、市容管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牧业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管理中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旅游局、森林公安局、粮食局、产业办、开发办、云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管委会、水产总公司、地震局。
联系:文学艺术联合会、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气象局、供电分局、石油公司。
石利君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党组书记、县长负责教育和科技、水务、扶贫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水务局、扶贫办、防凌防汛指挥部、黄灌总公司。
联系: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科协、邮政局。
刘志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党组书记、县长负责工业经济、服务业、信息化、商贸流通、环境保护、招商引资、非公经济、民间资本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信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供销社、经协办、煤炭交易服务中心、城发民晟公司。
联系:县工商联、烟草专卖局、盐务局、呼市统计局托县调查队。
卢玉忠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党组书记、县长负责财政税收、金融、审计、政府债务化解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金隆公司、城发投资公司。
联系:县委农牧部、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
丁利文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县长工作。
侯相龙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县长,党组成员、副县长田立军工作。
毛常胜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党组书记、县长,党组成员、副县长刘志强工作。
温江海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县长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