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托克托县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
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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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托克托县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
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托政办发〔2019〕15号    

各镇人民政府、河口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托克托县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15日

托克托县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全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坚决纠正和杜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过程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呼市有关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目标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行动,分步实施。严格按照七部委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呼市工作要求统一行动,组织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工作采取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自查和县财政局重点检查的方式。

二是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按专项治理要求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托克托县2017年至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的审计结论开展全面自查,以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自查为重点,通过重点检查和上级督查传导压力,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举一反三,规范管理。

三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对体制机制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托克托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玉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耿耀文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小平  县农牧局局长

云利兵  县民政局局长

赵胜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彩霞  县审计局局长

苗志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高兆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蔡艳茹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邢智宏  县扶贫办主任

姜双厚  双河镇镇长

高宏伟  新营子镇镇长

伏飞平  伍什家镇镇长

张祯海  古城镇镇长

苏  强  五申镇镇长

李  敏  河口管委会主任

赵紫光  人民银行托克托县支行行长

张新建  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耿耀文兼任。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2018年中央、自治区、呼市及我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自治区、呼市及我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1)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同时上报自治区和呼市有关部门。

(2)专项治理工作相关事宜及举报电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受理群众举报,建立工作日志。

(3)县各有关部门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镇、河口管委会以及下辖的村、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31日)

1.自查工作要求。自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实,做到“三个清楚”:搞清楚有多少受益人,补贴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吃空补”和应享受未享受问题;搞清楚每户群众持有多少张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搞清楚发了多少钱、钱到哪去了,已经发放的资金有没有真正到应受益群众手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

2.自查总结。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填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问题统计表、县级情况汇总表,并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需说明整改情况),务必于5月31日前将报表和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0471-8516765。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心部署,认真查找,深入整改,全面规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各镇、河口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应强烈的,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规范管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完善脱离基层实际、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补贴项目。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实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