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文件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托政发〔2019〕27号
各镇人民政府,河口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托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刘志强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卢玉忠同志不再负责自然资源工作,不再分管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