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对接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合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59号)的工作要求,现将政务服务事项省级通用目录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各委、办、局,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国家基本目录》,完成对该目录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对比,不在国家基本目录中且一直行使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即依申请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C0109.1-201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2部分:要素要求(C0109.2-2018)》标准,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填报。
二、各部门工作要求
(一)基本目录信息比对
各部门对照《国家基本目录》,汇总出不在该目录范围内,需纳入省级通用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录入
登录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汇总出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平台内地方目录征集页面进行填报,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目录清单要素信息的填报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在10月25日前指定1名联系人,并将《政务服务事项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报到托克托县政务服务局310室。
(ニ)各相关部门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下载《国家基本目录》以及关于目录的录入详细操作,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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