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文件
关于调整高涵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托政发〔202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县直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托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高涵同志在原有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协助县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水务、扶贫开发、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社、云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管委会、水产总公司、黄灌总公司。
联系:邮政局、气象局。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