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托克托工业园区,县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托克托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细则》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4日
托克托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细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内财农规〔2019〕10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供水需求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刻认识领会新时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任务之一,是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关键环节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按照目标要求,深入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激励机制迈上新台阶。
二、制定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作为改革重点突出推进,通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推动农业节水减排任务落实,不断补齐短板弱项。
(二)坚持部门协作、合力推动
水务局、发改委、农牧局、财政局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推进部门,要严格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和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相关政策和措施。
(三)坚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
水务局要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实现产权分界点计量供水。农牧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工程管护办法,压实管护责任、降低管护成本、提高管护水平。发改委要抓好定调价跟进力度和成本监审进度。县财政局要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和节水奖励资金。
三、目标措施
(一)目标任务
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溉用水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管理单位是托县引黄灌溉公司,地下水管理单位是井灌区各村委会或农户。地表水的总用水量以国家黄委颁发的年取水许可水量7000万立方米为准;地下水的总用水量以以电折水系数计算得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产取用水限额标准及水量核定办法(试行)》(内水资〔2018〕14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种植业、林业单位取用水限额标准规定,灌溉用水大田定额以年320立方米/亩为准计算,井灌区灌溉用水定额以年243立方米/亩为准计算。
(二)具体措施
1.完善全县地表水信息化计量设施,对水价每三年做一次监审评价,对麻地壕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智能化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
2.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各镇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把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
3.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完善麻地壕、大黑河、井灌区等大中小微等灌区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做好工程或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建立管护机制,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4.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在稳定全县粮食安全和产能的基础上,农牧局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严禁种植高耗水作物。
5.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
6.四部门联动指导,分级制定农业水价价格,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7.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实行县财政补贴政策,确保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
四、奖补办法
1.地表水灌区主要由引黄灌溉公司管理,按照“谁供水谁收费、谁用水谁缴费”的原则实行计量收费,以安装到大中型灌区骨干与田间工程分界点的计量数据进行奖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内财农规〔2019〕10号)的精神,资金来源为上级奖补资金或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奖补主体是托克托县引黄灌溉公司,各镇、村用水户。
2.地下水灌区由各镇管理,用水主体是各村委会或村民,计量方式是一泵一表,一户一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内财农规〔2019〕10号)的精神,资金来源为上级奖补资金或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奖补主体是各镇、村的地下水用水户。
3.地表水奖补水量以实施过节水工程年每亩未超第一阶梯(288立方米)、第二阶梯(256立方米)两个限值奖补;地下水奖补水量以实施过节水工程年每亩未超第一阶梯(219立方米)、第二阶梯(194立方米)两个限值奖补 。
4.地表水第一阶梯奖补金额以节水量乘以现行水价的5%计算奖补金额;第二阶梯奖补金额以节水量乘以现行水价的15%计算奖补金额。地下水第一阶梯奖补金额以节水量乘以现行水价的5%计算奖补金额;第二阶梯奖补金额以节水量乘以现行水价的15%计算奖补金额。
5.补贴采取一卡通方式补贴,各用水户启动、关停水泵前告知村委会,村委会派人读取计量设施数据,镇、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部门进行灌溉期间业务指导,根据计量设施用水量计算补贴,节水奖补资金严格执行县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公示等程序发放。
6.奖补资金用于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
五、跟踪管理
对以虚假手段骗取、冒领奖励资金者(包括抽离资金、减资以及变更注册地等方式骗取、冒领奖励),一经查明属实,将依法退回全部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