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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

托政办发〔2022〕15号


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托克托产业园,县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政策(暂行)》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8日


202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全民、全员招商的积极作用,客观反映招商引资工作实绩,根据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度招商引资任务方案。

一、任务单位和部门

我县确定招商引资单位和部门61家,根据工作职能,分为重点单位和部门、一般单位和部门、推荐项目单位和部门。

(一)重点单位和部门(14家)

发改委、工科局、文旅体局、农牧局、住建局、投资促进中心、双河镇、新营子镇、伍什家镇、古城镇、五申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托克托产业园、农业园区。

(二)一般单位和部门(18家)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应急管理局、煤炭交易服务中心、工商联。

(三)推荐项目单位和部门(29家)

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党校、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信访局、司法局、融媒体中心、民委、城管执法大队、审计局、统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供销社、法院、检察院、红十字会、团委、文联、科协、妇联、总工会、残联。

二、任务分解

按照重点单位和部门、一般单位和部门、推荐项目单位和部门分类,分别确定招商引资对接、签约、落地的最小项目数。

其中,重点单位和部门年内对接项目数不少于40项(每月至少3项),签约、落地项目数分别不小于5项、2项;一般单位和部门年内对接项目数不少于20项(每月至少2项),签约、落地项目数分别不小于3项、1项;推荐项目单位和部门,年内对接项目数不少于10项,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项目并成功完成签约项目数不小1项。同一项目的对接、签约、落地任务项目数不重复计算。列入招商引资任务的项目,投资额度应不小于1000万元,总部经济类项目不受投资额度限制。各部门和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任务项目数从6月1日开始统计计算,年底结束,合计对接项目1250项,签约项目158项,落地项目48项。

三、任务完成排名

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采用计算积分的方式进行排名。

(一)积分计算方式

任务完成积分为基础分和投资额奖励分之和。

根据招商引资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设置不同的基础分。开展对接工作的项目,计1分;完成签约项目,计5分;完成落地开工项目,计20分。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积份不累计计算,只取最高分。

当引资项目投资额大于5000万时,招商引资单位和部门获得投资额奖励分。其中,投资额5000万元至2亿元(包含),奖励分值为基础分的0.5倍;投资额2亿元至10亿元(包含),奖励分值为基础分的1倍;投资额10亿元至50亿元(包含),奖励分值为基础分的2倍;投资额50亿元以上,奖励分值为基础分的3倍。

(二)积分排名

招商引资的单位和部门应及时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投资佐证材料。其中项目对接应为获得项目投资的详细资料,开展实质性对接,有对接情况报告,未能签约项目要说明原因;项目签约应为双方在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见证下进行签约;项目落地应为项目方完成立项备案及土地手续。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项目进行核定、计算、排名,并通报积分及排名情况。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算任务积分;多单位和部门联合的招商引资项目,任务积分认定后,由参与单位和部门自行商定分配比例。

四、任务完成考核

(一)定期通报

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由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招商单位和部门,每月25日前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引资相关佐证材料并完成任务分值认定;招商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初对相关单位和部门上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二)正向激励措施

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单位和部门完成年度任务,且积分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100万元、90万元、80万元的奖励;一般单位和部门完成年度任务,且积分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7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推荐项目单位和部门完成年度任务,且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促进招商引资、扶持项目落地建设、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工作支出。获得奖励的单位和部门,组织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上调领导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分管招商引资的领导在职务晋升、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

(三)反向惩戒措施

对于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且年度积分排名较后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全县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因对接不主动、行动不迅速、协调不及时等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经调查核实,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应精心组织,紧盯我县产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对接服务、亲自推动落地,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抓项目、促发展的重要举措,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主动对接。要解放思想、主动出击,开展上门宣传、对接、服务,充分发挥工商联、托克托商会和县内龙头企业作用,认真做好座谈、见面会等活动,积极搭建招商平台,进一步深化与相关企业和个体客商的交流合作。三是追求工作实效。要积极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务求工作落到实处,促使成熟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附件:2022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2022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对接数 签约数 落地数 任务积分 排名 备注
一、重点单位和部门(14家)
1 发改委 40 5 2


2 工科局 40 5 2


3 文旅体局 40 5 2


4 农牧局 40 5 2


5 投资促进中心 40 5 2


6 托克托产业园 80 10 4


7 双河镇 40 5 2


8 新营子镇 40 5 2


9 伍什家镇 40 5 2


10 古城镇 40 5 2


11 五申镇 40 5 2


12 黄河湿地管护中心 40 5 2


13 住建局 40 5 2


14 农业园区 40 5 2


二、一般单位和部门(18家)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 3 1


2 公安局 20 3 1


3 财政局 20 3 1


4 人社局 20 3 1


5 自然资源局 20 3 1


6 水务局 20 3 1


7 教育局 20 3 1


8 卫健委 20 3 1


9 民政局 20 3 1


10 乡村振兴局 20 3 1


11 林草局 20 3 1


12 交通局 20 3 1


13 生态环境分局 20 3 1


14 税务局 20 3 1


15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 3 1


16 应急管理局 20 3 1


17 煤炭交易服务中心 20 3 1


18 工商联 20 3 1


三、推荐项目单位和部门(29家)
1 县委办 10 1



2 组织部 10 1



3 宣传部 10 1



4 统战部 10 1



5 政法委 10 1



6 编办 10 1



7 党校 10 1



8 人大办 10 1



9 政府办 10 1



10 政协办 10 1



11 信访局 10 1



12 融媒体中心 10 1



13 民委 10 1



14 城管执法大队 10 1



15 审计局 10 1



16 统计局 10 1



17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 1



18 医保局 10 1



19 供销社 10 1



20 司法局 10 1



21 法院 10 1



22 检察院 10 1



23 红十字会 10 1



24 团委 10 1



25 文联 10 1



26 科协 10 1



27 妇联 10 1



28 总工会 10 1



29 残联 10 1



总计 1250 158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