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土左旗2016年肉牛养殖产业化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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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土左旗2016年肉牛养殖产业化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字〔2016〕103号    

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经旗委、旗政府同意,现将《土左旗2016年肉牛养殖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土左旗2016年肉牛养殖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全旗肉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建设进程,带动更多的贫困村、贫困农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旗产业扶贫建设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以构建农工贸三产融合发展的肉牛产业化体系为目标,以肉牛养殖扩量、提质、增效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科技、品牌化发展,做强龙头企业,做大基地规模,强化政策扶持,健全保障体系,有力推动全旗肉牛养殖业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把土左旗打造成为服务呼包鄂、面向全国的肉牛养殖、肉业生产示范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全面推进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不断强化和完善扶持政策,重点在龙头企业、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给予扶持,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和各方力量支持、参与和推动全旗肉牛产业发展,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坚持企业带动、基地支撑原则。坚持龙头企业和养殖基地互促互建,引进和培育一批肉牛育肥、肉业生产龙头企业,增强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推动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肉牛养殖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坚持科技引领、品牌发展原则。加快肉牛育肥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广普及优质冻精、胚胎移植、人工种草、秸秆综合利用、青贮养畜、疾病防治等较成熟的先进实用技术,增强养殖科技含量。主动适应消费结构调整的新需求,以奶牛公犊育肥为主体,积极发展小白牛、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牛等中高端肉牛产品,做大做强具有当地特色的肉牛品牌。

三、目标任务

2016年结合全旗精准扶贫工程和”十个全覆盖”后续产业工程,坚持政府扶持、企业主导、农民参与、合作共建的方式,立足全旗优越的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条件,优先选择2016年“十个全覆盖”农牧业产业基础薄弱、贫困户较多的村,建设肉牛育肥专业村40—60个,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区)或整合、改造现有养殖场(区)40—60处,每处存栏规模100—1000头,全旗存栏肉牛达到3万头以上,年出栏肉牛1.5万头。争取到十三五规划期末,全旗肉牛存栏达到10万头,年出栏肉牛7万头以上,建成存栏百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园区100处。

四、建设方案

(一)神泽公司小白牛生态智慧农业项目

项目集智能化、集约化、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一身,包含养殖,种植,有机肥生产三个方面内容。养殖:通过引进荷兰小白牛生产管理理念和专有技术,利用奶牛公犊饲养小白牛,生产高档小白牛肉。种植:利用犊牛粪便通过好氧微生物发酵技术,制作有机肥和有机营养液,釆用无土立体种植技术生产高营养价值的有机瓜果和蔬菜。有机肥生产:犊牛排泄物就地转化利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是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部分。

项目计划总投资7.38亿元,规划建设45个生产单元,其中由神泽公司建设45个核心单元,带动周边地区发展225个合作养殖基地。每个生产单元年出栏小白牛2300头,其中核心单元出栏300头,5个合作养殖基地出栏2000头。具体运行管理模式:

1、以每个生产单元为一个经营管理主体,包括一个完全由神泽公司管理的核心单元和5个合作建设的养殖基地。

2、由神泽公司管理的核心单元负责奶牛幼犊的收购和三个月龄前的饲养管理,三个月后由合作养殖基地饲养5—6个月后出栏。

3、核心生产单元由神泽公司投资建设,合作养殖基地由建设方投资建设。

4、犊牛归神泽公司所有,由合作养殖基地托管寄养,公司根据养殖规模给予固定回报。除此之外,公司以每个生产单元作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盈利部分的30%分配给5个合作养殖基地。

5、神泽公司负责肉牛回购、人员培训、技术及全面质量管控。

(二)田牧集团肉牛育肥项目

项目依托田牧集团旗下蒙容肉业成熟的品牌和销售渠道,采用“公司+养殖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方式,规划建设存栏500头规模的肉牛养殖园区50处,加速全旗专业化肉牛育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具体运行模式分为以下两种:

1、企业托管模式

由政府扶持建设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企业提供牛源,农户贷款购牛,企业进行担保,由企业负责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的运行管理,农户所购肉牛入园统一饲喂育肥,以牛入股享受年终分红。企业聘用农户到园区工作,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企业统一流转农户闲置土地,种植青贮玉米及优质牧草,形成种养结合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户获取日常劳务工资的同时年终享受入股肉牛收益分红。

2、农户养殖模式

企业依托现有肉牛养殖繁育基地的技术、种质资源,为农户提供优质犊牛,农户购牛并负责饲养,与企业签订肉牛购销协议,达到收购标准时企业以市场价格回购,饲养过程中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保障,与农户建立紧密的肉牛养殖利益联结机制。

(三)“草原和牛”养殖项目

“草原和牛”是由内蒙古草原和牛投资有限公司引进澳洲纯种和牛种质资源和养殖繁育技术,通过与本地低产荷斯坦奶牛进行杂交改良选育的高端肉牛品种,以生长快、成熟早、肉质鲜嫩、营养丰富、适口性好等特点驰名于世。2016年公司拟在我旗投资建设存栏300头规模的和牛种牛示范养殖场一处,发展合作养殖基地5—10处,达到年出栏优质和牛3000头的养殖规模。

项目采取“公司+养殖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充分利用养殖场、养殖户现有的荷斯坦奶牛资源,以低产、淘汰奶牛作为肉牛的代孕母牛,通过和牛胚胎移植、F1代杂交改良等,生产品质更加优良的高端牛肉产品。公司可为养殖基地或养殖户提供优质犊牛、基础母牛、优质冻精,签订肉牛购销协议,负责饲养过程中的质量管控和技术服务,达到收购标准时公司以高于普通肉牛市场价格20%—30%的价格回购。

项目摆脱单纯的生鲜乳生产,转而实施“乳肉兼营”的经营策略,养殖场户产能在乳肉之间自由切换,对于加快奶业转型发展、提升当地农牧民的收入水平以及建设高端肉牛产区具有重大意义。

(四)中合三农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黑安格斯种牛繁育项目

项目采取“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模式,由中合三农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引进新西兰、澳大利亚纯种黑安格斯肉牛,与养殖户签订种牛养殖及回收合同,养殖户负责饲养,公司负责回收7月龄犊牛。具体投资合作方式:

1、种牛的品种和规格。养殖户所饲养的肉牛品种是中合三农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引进的新西兰、澳大利亚纯种黑安格斯肉牛,12—14个月龄,合同规定种牛的体重为250公斤,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体重每超出一公斤公司另收取25元,每减少一公斤公司补贴25元。

2、种牛的购买和饲养。按照250公斤体重标准,每头种牛合同价格14500元,养殖户可选择全款购牛或贷款购牛两种形式。贷款购牛由养殖户向公司支付2500元牛款,剩余12000元由公司负责从银行为养殖户贷款解决,贷款期限三年,按照5%、45%、50%逐年还款,年利率不高于3厘,高出部分由公司予以利息补贴。养殖户购养的种牛到户后,公司每头给予补贴1500元。

3、种牛配种和犊牛回购。由公司负责适龄种牛的冷配工作,并收取相应的费用。种牛生产下的七月龄犊牛由公司负责回收,每头公犊牛8000—9000元,每头母犊牛9000—10000元。

4、种牛的保险。公司为养殖户购养的种牛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用由养殖户承担。

(五)“专业村+养殖场区+农户”合作建设项目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村委会或个人投资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肉牛养殖场区,带动农户发展肉牛养殖,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加大养牛专业户、专业村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广应用先进的肉牛养殖技术,加强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肉牛养殖产业示范村、示范区域。

(六)家庭养殖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因地制宜,利用现有的院落、圈舍设施,发展庭院式肉牛养殖,对于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期间,农户新购进土左旗以外的6月龄以上的肉牛能繁母牛、育肥公牛,每头给予一定补贴。

五、建设标准

(一)新建或改造规模化养殖场

1、场区布局

养殖场分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饲草料区和粪污处理区,要求布局合理,各功能区之间有一定距离,并有防疫隔离带或隔离栏,具有消毒室和消毒池。可根据场区地形、建设标准自行调整设计方案。

2、牛舍

养殖场要求全封闭牛舍,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隔热性能,成年牛舍建筑面积6m2/头以上,每头牛一个栏位,具有良好的清粪排污系统。

3、运动场  

牛舍配套相应面积的运动场,有排水沟,场区为龟背形,中间高,四周低,防止积水。

4、青贮窖及饲草料库(棚)

排水好,地下水位低,防止倒塌和地下水渗入,密封好,每头牛的容积4—5立方米。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建设饲草料库(棚)。

5、饲养标准

结合肉牛饲养实际情况科学配比日粮,具备全混合日粮饲喂设备(TMR),并能够在日常饲养管理中有效实施,要保证稳定的玉米青贮供应,尽量保障每日可以采食一定量的优质青干草;加强肉牛档案管理,现有肉牛和新购、自繁的肉牛都要佩带统一制作的耳标,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新建或改造养殖小区

养殖小区分户饲养,每户配套建设牛舍、青贮窖、看护生活用房及饲料用房,肉牛数量以20—30头为宜,要求集中建设粪污处理场地及设施。有条件的新建养殖小区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饲喂、统一防疫的标准建设,为将来逐步实行先进、科学的饲养模式做准备。

每个小区配套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点1处,负责肉牛冷配改良和疫病防治工作,由所属乡镇(中心)负责管理。

六、项目管理及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肉牛产业化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旗肉牛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分解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肉牛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落实相关项目和资金,督促检查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组   长:云春生(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刘志同(副旗长、常务副组长)

             巴   图(副旗长、旗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刚忠(旗农牧业局局长)

             刘文英(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云国平(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云宏彬(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岩军(旗审计局局长)

             王维俊(旗环保局局长)

             王建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吉亚(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彦军(旗水务局局长)

             黄   昌(旗电力公司经理)

             云继征(旗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瑞军(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史福贵(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郝锁才(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张海龙(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李国庆(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刚忠兼任,副主任由张海龙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各乡镇(中心)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分解落实全旗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二)项目组织及申报

对于2016年有发展肉牛养殖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参考上述几种养殖模式自行选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立自己的养殖模式。养殖模式确定后,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报请所在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区域服务中心以文件形式上报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环评、土地、消防等相关手续由项目建设方负责办理。  

(三)项目用地、建设及验收

1、项目用地

对于2016年新建100—1000头规模的肉牛养殖场(区),根据建设规模由建设方落实项目用地,村委会、乡镇(中心)政府、国土等相关单位负责审核,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项目建设

对于与神泽、田牧等肉牛养殖龙头企业合作建设的肉牛养殖场区,由企业负责养殖场区规划设计,合作双方共同建设。非合作建设项目场区按照肉牛规模化养殖场区建设标准,由企业、村委会或个人等建设方投资建设,由乡镇(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3、项目验收

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建设完工后由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农牧业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及相关乡镇(中心)等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四)场区经营管理

养殖场区由建设方经营管理,当地村民、贫困户进场从事养殖的,免除其租赁费。水电等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政策扶持

1、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区)

2016年新建肉牛养殖场区,按照政府或企业提供的建设标准(图纸)投资建设,建设完工后依据工程审价结果给予补贴。工程审价结果高于补贴标准的,按照确定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不足部分资金由建设方承担;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工程审价结果给予补贴。

(1)补贴标准。建设100头规模养殖场(区)每处补贴50万元,200头规模每处补贴70万元,300头规模每处补贴90万元,400头规模每处补贴110万元,500头规模每处补贴130万元,500头规模以上每增加一个百头规模增加补贴资金15万元。

(2)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政府扶持资金合理、高效使用。补贴资金依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场区运营情况,分批拨付。旗财政局依据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中心。建设工程量达到40%以上拨付30%的补贴资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30%的补贴资金,场区运营投产且养殖数量达到建设规模的50%以上再拨付35%的补贴资金,在第二年项目正常运营后拨付预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

2、整合、改造养殖场(区)

对于利用现有闲置奶站、规模养殖场等发展肉牛养殖的(已享受国家规模化养殖场区相关项目资金的不再补贴),合作建设项目由神泽、田牧等企业提出场区整改方案,场区业主对场区进行整改,达到企业相关建设标准;非合作建设项目由养殖场区业主提出场区整改方案,按照肉牛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标准对场区进行整改。场区整改完工后,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整改方案进行验收,按照工程审价结果,原则上每处给予50%的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农户外购肉牛补贴

为加快全旗肉牛产业发展步伐,调动地方肉牛饲养积极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对于农户购进土左旗以外的肉牛能繁母牛、育肥公牛,每头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补贴标准及要求如下:

(1)购牛要求:外购肉牛在6月龄以上,佩戴耳标;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布病、结核病两病检测报告。

(2)时间要求: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外购肉牛手续完整且购入后本地饲养3个月以上,方可享受补贴。3个月饲养期间自行出售、屠宰、死亡的不得享受补贴。

(3)核查登记:外购肉牛入户前,由农户向乡镇(中心)政府提出申请,由各乡镇(中心)组织对外购肉牛数量核查登记,做到“五见”。一是见牛:由核查人员逐村逐户逐头调查登记。二是见票:外购肉牛需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布病、结核病两病检测报告。三是见标:对肉牛佩带的耳标实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作为享受补贴的重要依据。四是见人:现场核查的外购肉牛数量要经农户和核查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五是见榜:核查登记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在行政村进行为期3天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的要及时更正。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中心)政府汇总后以文件形式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资金拨付:旗财政局依据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情况,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各乡镇(中心)。各乡镇(中心)对外购奶牛核查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相关档案由各乡镇(中心)存档备查。

(六)优质冻精补贴

业务部门负责引进优质肉牛冻精,对现在的低产奶牛、黄牛开展杂交改良,对养殖场、户饲养的基础母牛使用优质冻精的,旗财政每头补贴冻精2支。

(七)饲草料基地建设

坚持“草畜平衡、种养结合”的发展模式,项目村每头育肥牛需配套饲草料地1—2亩,从根本上解决优质饲草料短缺和养殖业污染源处理问题,实现肉牛养殖节本增效与保护环境的良性循环。

(八)技术服务保障

旗农牧业局在养殖场区规划设计、饲草料储备、牛源引进和改良配种、饲养管理技术、疫病防治等方面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提高养殖场区科学饲养管理水平,提升养殖经济效益。